总理行政程序改革工作组的成立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刚刚签署了 2023 年 8 月 6 日第 932/QD-TTg 号决定,成立政府总理行政程序改革工作组(工作组)。

工作组组长是越南政府副总理陈禄光。
工作组副组长包括:部长、政府办公厅主任(常任副组长);内政部长;司法部长;公安部领导担任工作组常任副组长,负责实施“开发人口数据、身份识别和电子认证应用,服务于2022-2025年期间以及2030年愿景的国家数字化转型”项目。
工作组成员包括计划投资部、财政部、工贸部、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环境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科技部、劳动荣军部和社会事务部的领导以及政府办公厅行政程序监察司司长(常务委员)。
工作组的职能
该工作组是跨部门协调组织,其职能是协助总理指导、督促各部委、行业和地方落实行政程序改革、加强行政纪律和秩序、提高政策应对能力等目标、任务和措施。
工作组的任务是协助总理指导并督促各部委、各行业、地方按照政府和总理颁发的文件、方案、计划和项目落实行政程序改革的目标、任务和解决方案。
及时掌握并协助总理指导处理个人、组织和行政程序改革总理咨询会议关于企业和群众在影响企业和群众生产经营活动的体制、政策、行政程序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障碍的报告和建议(包括拟出台的规章制度、法律文件草案);定期或临时与行政程序改革总理咨询会议以及企业界、个人和相关组织配合,听取和发现困难和障碍,及时指导予以解决。
同时,协助总理指导各部委、行业和地方加强纪律、行政纪律和提高政策应对能力的工作;研究并向总理提出推进行政程序改革、加强纪律、行政纪律和提高政策应对能力的举措和方案,完成总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作组的原则和工作制度
工作组向总理负责,落实本决定赋予的任务。工作组组长负责颁布工作组运作规程。
工作组成员应当遵守工作组的操作规程,兼职并负责工作组组长交办的工作;发挥组长领导作用,指导、解决工作组工作;利用所在单位的机构,完成工作组的任务。
工作组组长可以使用总理印章执行工作组任务和指导工作组活动;工作组副组长和成员可以使用其机关印章执行工作组任务。
政府办公厅是工作组的常设机构,利用现有机构组织实施工作组交付的任务;向总理提交行政程序改革总理工作组成员名单,供总理批准;每年向总理提交行政程序改革计划,供总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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