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困难和瓶颈,释放农民资源
这是政府办公室 2025 年 2 月 18 日发布的第 1311/VPCP-NN 号文件的内容之一,该文件传达了总理在 2024 年与农民对话会议后,关于实施促进和支持农民的解决方案的意见。

在以“唤醒致富愿望,建设繁荣幸福国家;自信迈入新时代”为主题的2024年第六届农民对话会议上,越南总理范明征总结了各部委、机构和地方需要重点解决的重要问题:
(1)继续消除体制瓶颈,完善土地、税收、费用、收费和信贷资本方面的机制和政策,为农业和农村发展创造条件;
(2)重视规划工作,特别是产业规划、服务于农业生产加工的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规划;
(3)继续审查法律法规,以释放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着力解决信贷资本和农业保险机制及政策问题,促进农业生产链的形成;
(5)继续采取以开放农产品市场,特别是清真食品市场为重点的解决方案,优先打造越南农产品品牌;
(6)促进科学、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和人工智能在越南农业领域的应用;
(7)加强职业培训创新,培养高素质人力资源,将人力资源从农业和农村地区转移到工业和城市地区;
(8) 重点发展和创新农业和农村地区的文化;
(9)基层政治体制必须时刻把握农民的想法和愿望,把党和国家的政策传达给农民,定期组织与农民的听取意见会和对话会。
从生产思维向农业经济思维的重大转变
为落实上述结论,同时部署解决方案支持农民促进农业生产,旨在完成建设生态农业、现代化农村、文明农民的目标;帮助农民唤醒致富愿望,自信地迈入新时代,总理要求农业农村部消除当前农业生产组织中的困难和瓶颈,释放农民资源,成功建设生态农业、现代化农村、文明农民。
因此:(i)继续着重完善农业部门的制度、机制、政策、战略、计划,并有效组织实施4个国家农业部门计划;
(二)从生产思维向农业经济思维进行深刻转变,从单一部门发展向多部门合作发展进行深刻转变;促进农林水产品多价值融合;
(三)建立生产突破机制和政策,消除土地、行政程序、合规成本等方面对个人和企业造成的障碍;
(四)同步有效地实施各项计划、方案、项目和任务,以促进按照国家、区域和地方三大主要产品组进行农业结构调整。
农业农村部总结和评价了五个集中式农业原料产区试点建设成果,同时指导各地建设和发展集中式、大规模原料和商品生产区,以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
此外,重组和创新农业和农村地区的生产形式。发展与农业和农村地区数字化转型和数字经济相适应的、有效的生产组织形式。与越南农民联盟协调,有效落实总理2024年2月20日关于“越南农民联盟参与农业集体经济发展至2030年项目”的第182/QD-TTg号决定。重点优先组建众多规模大、高效的农业合作社和合作小组。
农业和农村发展部致力于做好市场预测工作,将生产者与消费者联系起来,利用自由贸易协定,特别是欧盟-越南自由贸易协定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重组出口市场,减少对某些市场的依赖,消除进入具有巨大潜力的新市场的障碍,特别是清真食品市场。
制定促进可持续海洋水产养殖和海产品开发的机制和政策;制定保护渔场水生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解决方案;重点彻底解决欧盟关于在2025年取消“黄牌警告”的建议,防止和严厉打击在国外非法捕鱼的渔船;研究并建议设立渔业基础设施发展基金,以便能够筹集和调动资源,投资于渔业基础设施发展。
根据2024年6月19日第540/QD-TTg号决定,坚决有效地组织实施2030年农业循环经济科学开发与应用、技术转让项目;经总理批准后,实施2030年农业推广发展战略,并展望至2050年;鼓励、支持和促进农产品加工和保藏,以实现产品多样化,确保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附加值,减少农林渔业产品的收获后损失。
总理指示农业和农村发展部研究并尽快向政府提交法令,鼓励农业、林业和渔业生产加工企业投资应用或改造新的、先进的、清洁的、环保的技术,以及农业机械化和同步机械化法令,以便颁布。
农业和农村发展部与越南农民联盟中央委员会协调,制定农民对农业投入品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越南农民联盟参与食品安全宣传项目。
农业和农村发展部与越南农民联盟中央委员会及相关机构协调,对越共十三大关于生态农业、现代农业和文明农民的决议(任期2021-2026年)执行五年的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系统梳理农业、农民和农村地区的理论,总结实践经验,密切关注过去五年的实践,并为越共十四大任期(2026-2031年)内农业、农民和农村地区的发展提出观点和方向。
为农民提供广泛的指导,帮助他们掌握和运用新的土地政策,促进经济发展。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持续审查土地相关法律文件,力求使所有法规都旨在释放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农民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加强对少数民族土地政策信息的宣传;为农民提供广泛的指导,帮助他们掌握和运用这些新的土地政策,发展家庭经济、农村经济,并参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新农村地区。
与各部委、机构和地方协调,加强对2024年土地法的指导和宣传,重点关注有关土地分配、土地租赁、土地集中和积累的新规定,以惠及农民、合作社和其他实体。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应牵头并协调有关部门,成立总理“特别工作组”,检查国有林场土地利用现状,并向总理报告检查结果(2025年第二季度),以便制定有效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机制和政策。
农业保险市场的早期形成
财政部总结并评估了2018年4月18日政府第58/2018/ND-CP号法令关于农业保险的实施结果,研究、修改和补充了第58/2018/ND-CP号法令的若干条款,以尽快形成农业保险市场。
计划投资部继续宣传和指导已批准计划的实施,重点是向农民和合作社宣传和指导区域和省级规划。计划投资部与越南中部农民联盟协调,根据总理2024年2月20日第182/QD-TTg号决定,推进“越南农民联盟参与农业集体经济发展至2030年”项目的实施,以确保实现既定目标,并在农业领域组建更多合作社和合作小组。
继续研究并出台突破性、针对性的激励政策,鼓励组织、企业和个人投资农业和农村地区。制定政策吸引大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和公司投资越南农业和农村地区。
工贸部继续开拓新市场,包括清真食品市场。审查并继续有效落实市场信息工作,及时向农民、合作社和企业通报自由贸易协定的新规定,以及各市场对进口农林水产品的具体要求。
针对大米、咖啡、胡椒、热带水果和海产品等具有出口优势的重点农产品,制定并实施“将国家农产品品牌推向世界”计划。继续制定并实施越南具有出口优势的重点农产品的国家品牌宣传推广计划。
工贸部致力于促进市场开发和贸易促进活动,推动大米产品的流通和消费;支持企业有效构建与国际市场物流服务相关的大米供应链;研究建立以大米、咖啡、胡椒、茶叶等为优势农产品的专业交易平台;研究构建越南优势农产品价格指数,作为世界价格参考基础,以提升越南农产品的价值。
促进在农业领域实施专项信贷计划。
越南国家银行继续指示信贷机构按照政府2015年6月9日第55/2015/ND-CP号法令、2018年9月7日第116/2018/ND-CP号法令,促进向农业和农村部门放贷,为信贷关系中的客户创造有利条件(关于程序、抵押品等)。
越南国家银行应与相关机构协调,尽快制定并向政府提交法令,修订和补充第55/2015/ND-CP号法令规定的农业和农村发展信贷政策,包括提高无担保贷款水平;补充有机农业和循环农业的优惠信贷政策,以适应当前实际的资金需求,并促进可持续农业生产。
越南国家银行与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协调,在政府和总理的指导下,促进农业领域特定信贷计划的实施,例如:根据总理第1490/QD-TTg号决定,与湄公河三角洲100万公顷优质低排放水稻项目实施相关的贷款计划,以及林业和渔业部门的贷款计划。
定期组织与农民的对话
越南农民联盟中央委员会继续执行2023年12月20日政治局第46-NQ/TW号决议中提出的任务和解决方案,即创新和提高越南农民联盟活动的质量,以满足新时期革命任务的要求。
越南农民联盟应主持并协调各部委和机构,紧急制定政府2024年5月11日第69/NQ-CP号决议中具体规定的项目和计划,该决议颁布了政府执行政治局第46-NQ/TW号决议的行动方案;促进和创新,丰富、实用地开展面向农民和合作社的信息宣传工作;主持并协调各部委和机构,组织会议和论坛,倾听农民的意见,与农民对话,确保会议内容充实、成效显著,并根据具体议题、领域和地域,及时消除农民面临的困难和障碍。
各省、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定期了解农民的想法和诉求,向农民传达党和国家的政策,定期组织与农民对话。主持组织各省、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季度会议,与农民对话;同时指导组织各区人民委员会主席月度会议,与农民对话。
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重点认真落实国家、区域和省级规划,积极提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和优势的部门和产品规划建议,并根据自身职能和任务,积极制定和公布行动方案和计划,落实促进绿色可持续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各项措施。
集中资源,优先投资农业和农村地区,特别是服务于农业生产、农林水产加工的基础设施。重点呼吁和吸引大型企业、公司和商家根据当地条件和优势投资农业和农村地区……
总理指出,在落实国家行政机构整编精简的过程中,各部委、部门和地方政府不得中断工作,不得出现领域空白,必须继续落实各项支持和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措施。职能任务整编精简移交完成后,各部委、机构应根据自身职能任务,继续落实各部委制定的具体任务和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