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为4.8%的社会住房贷款申请主体及详细信息

K.H April 12, 2018 08:19

根据政府第100号令,政策银行已正式公布贷款利率及部分优惠贷款程序,用于购买社会住房、新建或翻修自住房。2018年,将向各省市发放和分配1万亿越南盾……

贷款利率由总理根据社会政策银行董事会的提议,逐期确定。逾期债务的利率为贷款利率的130%。目前,该计划的贷款利率为4.8%/年(0.4%/月)。

政策性银行已开始提供购买保障性住房贷款,利率为每年4.8%。

贷款接受者

依照革命功勋优待法规定享受优待的革命功勋人员;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户和近贫户;工业园区内外企业职工;职业军官、士官、技术士官、职业兵、人民警察和人民军队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依照干部、公务员、公务员法规定享受优待的干部、公务员、公务员。

除根据革命有功人员优待法规定对革命有功人员外,其余贷款对象须符合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属于免交一般所得税的类别;如属贫困户或近贫困户,须符合政府总理规定,为贫困户或近贫困户。

关于贷款条件

第一个,须按月在社会政策银行进行储蓄存款,最低存款期限为自与社会政策银行签订《信贷合同》之日起12个月。每月最低存款额等于借款人每月还款额(例如,贷款本息300万,则存款额相当于-PV)

周一,(三)用于贷款购买/租赁社会住房的,应当拥有至少相当于社会住房购买合同/租赁购买合同价值20%的自有资本;用于贷款新建、改建、维修住房的,应当拥有至少相当于房屋评估价值或成本测算方案30%的自有资本;

周二(三)具有足够的证明材料,证明其主体资格、住房状况、居住条件、收入状况,按规定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

周三,有收入并有能力偿还人民信用基金所承诺的债务;

周四有贷款申请购买/分期付款购买社会住房/新建/翻修或修缮自住房屋,并由个人及家庭成员承诺未从其他银行或其他信贷机构获得过社会住房扶持优惠贷款;

购买或分期付款购买社会住房贷款:与项目投资者签订购买或分期付款购买社会住房的合同,该项目的项目被列入主管部门批准的社会住房投资计划和计划中的社会住房建设项目清单。

办理新建、改建、修缮居住用房贷款:须具备:拥有国家主管部门依照土地法规定核发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附属于土地的财产证明;拥有依照建筑法规定编制的设计图、造价或者成本计算方案;

此外,贷款担保程序要求:用于购买或分期购买社会住房的贷款:依法以贷款本金形成的资产作为贷款担保。贷款的社会政策银行、投资者和借款人应当在三方合同中约定担保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方式。用于新建、翻修或维修住房的贷款:依法以住宅用地使用权及其附属于住宅用地的资产或其他资产作为贷款担保。

关于贷款限额:

购买或分期付款购买社会住房:最高贷款额为购买或分期付款购买社会住房合同价值的80%。新建或翻修、维修居住用房:最高贷款额为预估价值或成本计算方案的70%,且不得超过贷款抵押房产价值的70%。

贷款期限,t自首次贷款发放之日起最短 15 年,最长 25 年如果借款人需要的贷款期限短于最低贷款期限,则必须与贷款银行协商缩短贷款期限。贷款银行将直接在社会政策银行省级分行或社会政策银行区级业务中心发放贷款。

关于贷款实践

在储蓄贷款小组:借款人向其合法居住地的储蓄贷款小组提交申请;在村长或居住小组组长以及委托给公社、坊或镇的社会政治组织代表的监督和见证下,召开公开审查会议;按照03a/NƠXH号表格列出向社会政策银行借款的申请清单,将贷款申请、小组会议记录送交公社级扶贫委员会,提交给公社级人民委员会。

在乡人民委员会:根据下达的资金计划目标,乡扶贫委员会收集全乡储蓄贷款小组的记录,提交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在社会政策银行贷款申请清单(表格编号03b/NƠXH)上确认,然后将其发送给发放贷款的社会政策银行。

如果贷款需求大于分配的资本计划目标,该组织将根据评分标准表进行评分,以考虑优先获得社会住房贷款,表格编号 11/NƠXH。

在贷款银行:贷款银行收到储贷组送交的贷款申请后,按照07/NƠXH号表格通知借款人前来办理贷款手续并携带贷款申请书。信贷员将评估贷款申请的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按照02/NƠXH号表格制作评估报告。

信贷员将评估报告连同贷款申请一并提交给信贷监控部门负责人/团队负责人,然后提交给发放贷款的社会政策银行行长审批。自指派的信贷员提交评估报告之日起,贷款申请的监控和审批最多需要5个工作日。发放贷款的社会政策银行将根据04a/NƠXH表格通知贷款审批结果,或根据04b/NƠXH表格不予批准贷款。

贷款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的社会政策银行、借款人、投资者按照14/NƠXH格式签订三方合同,按照05/NƠXH格式签订信贷合同,按照12/NƠXH格式签订财产抵押合同,并按规定进行担保交易。

借款人签订信贷合同或房屋抵押合同时,须提交:按合同约定向投资人支付购买或租购社会住房款项的证明文件;社会住房买卖合同/社会住房租购合同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附着于土地的财产证明文件;其他与抵押财产有关的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核对。

上述合同是根据每个借款人、抵押品类型等制定的……

借款人根据与贷款所在地人民信用基金签订的《信贷合同》,按规定开立存款账户,每月存入储蓄资金,自签订信贷合同的月份起开始存入。

贷款申请完成后,评估人员将其转交给会计部门作为发放贷款的依据。

设定还款条款

自借款人获得第一笔贷款之日起,每12个月设定一次本金偿还期限。本金偿还期限被划分为借款人应偿还的月份。每期本金偿还金额等于社会政策银行与借款人约定的每月还款额乘以12个月。

借款人自收到第一笔贷款之日起12个月的宽限期内无需偿还本金。

借款人获得最后一笔贷款时,如贷款金额低于核准贷款额度,贷款所在地社会政策银行将与借款人重新确定还款期限,并记载于《信贷合同附录》。

人民信用基金为借款人开设存款账户。目的是在存款期间按规定存入储蓄并支付利息,并在债务追偿期间创造还款来源并支付利息。借款人将社会政策银行系统内的资金划转至贷款所在社会政策银行的存款账户,不收取任何费用。

在越南社会政策银行申请购买/租购社会住房的贷款,包括:

贷款申请表编号01/NƠXH;资格和住房状况证明;收入证明;居住证明;

此外,根据贷款用途,还需要以下文件:

对于购买或租赁社会住房的贷款:社会住房买卖合同或社会住房租赁购买合同的认证副本;证明按照签署的合同向投资者支付购买或租赁社会住房款项的文件的认证副本;租赁购买社会住房的借款人与投资者之间的房屋交接记录。

对于建造新房或翻新和维修住房的贷款:按照第 10/NƠXH 号表格提供的估算或成本计算计划;建筑合同(如果有);根据建筑法规设计图纸和建筑许可证认证副本;根据永久居住地土地法规由主管国家机构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其他土地附属资产证书认证副本。

据 tienphong.vn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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