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68号决议,企业家庭获得300万越南盾援助的程序
以下是根据第 23/2021/QD-TTg 号决定指导,根据第 68 号决议对因 Covid-19 而面临困难的商业家庭获得现金支持的条件和程序。
扶持对象及条件
商业家庭当满足以下条件时支持:
- 拥有商业登记、税务登记。
- 应国家主管部门的要求,自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必须连续15天或以上停止运营,以防止疫情。
![]() |
插图照片。 |
支持级别和付款方式
- 支持水平:3,000,000 越南盾/商户。
- 支持方式:对经营户一次性付款。
文件、程序和实施过程- 经营户根据第23号决定签发的第11号表格,向经营户所在地乡镇人民委员会提交扶持申请。申请截止日期最迟为2022年1月31日。
- 03个工作日内,乡级人民委员会确认经营户暂停营业的决定,向社会公布,汇总并上报税务部门。
- 2个工作日内,税务局主持、配合相关机关进行评估,并送县人民委员会汇总。
- 02个工作日内,县人民委员会审查、汇总并提交省人民委员会。
- 省人民委员会于2个工作日内发布决定,批准名单及支援预算,并同时指示落实支援事宜。
不支持的,省人民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此前,2021年7月1日,政府颁布了第68/NQ-CP号决议,其中涉及对因新冠肺炎疫情而面临困难的雇员和雇主(包括企业家庭)的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