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紧急批示整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宝钦普 May 3, 2021 08:23

政府总理刚刚于2021年5月2日颁布了关于整顿和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效的570/CD-TTg号批示。

Thủ tướng Phạm Minh Chính nhắc nhở các địa phương chấn chỉnh công tác phòng chống dịch Covid-19 tại cuộc họp khẩn của Chính phủ ngày 2/5
5月2日下午,政府总理范明政在紧急政府会议上要求地方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向各部委、部级机关、政府机关、各省和直辖市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祖国阵线主席发出的电报明确指出:

一段时间以来,秘书处、政府、总理、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始终高度重视、坚决指挥,全政治体系积极迅速行动,部署了多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应措施,目前,疫情基本得到控制。然而,疫情形势日益复杂,各种严峻形势层出不穷,难以预测。事实上,很多地方存在主观臆断、疏忽大意,没有严格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特别是在监督落实5K规定方面,特别是在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佩戴口罩方面做得不够。

在全国积极筹备2021-2026年任期第十五届国会代表和各级人民议会选举的背景下,为了及时纠正不足,加强防疫工作,政府总理要求各省、直辖市的部长、秘书、人民委员会主席、越南祖国阵线主席按照各自职责任务,重点指导做好以下内容:

1. 继续严格执行秘书处、政府、总理、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的指示以及卫生部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规章制度。对任何玩忽职守、主观臆断、缺乏警惕、不负责任、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和指示的行为,必须追究集体和个人责任,并依据党规国法严肃处理。

2.在密切参考各国、各地方过去防控疫情的实际情况和经验基础上,严格按照秘书处、政府、总理和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主任的指示,在最大限度简政放权的基础上,审查、补充和完善现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加强检查、督促和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地方的责任,以主动、创新、灵活的方式最有效地防控疫情,同时对当前形势下的疫情防控成果和经济社会发展负责。

三、政府总理对迅速、积极应对、有效采取防控措施的永福省、河内市、胡志明市、广宁省、海防市、林同省等地方给予肯定、赞扬并要求主管部门及时研究并根据规定及时给予奖励。

总理批评、提醒和要求:

——岘港、巴地头顿、庆和等省市要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及时纠正不遵守卫生部和国家指导委员会5K规定的情况,特别是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保持距离的情况;

- 永隆省、同塔省、前江省吸取了卫生部关于确保物质条件、防疫设备和本地检测能力的建议实施缓慢的教训;

——各省市:岘港市、河南省、安沛市严格按照党的规定、国家的法律、秘书处、政府、政府总理、国家指导委员会的指示,根据发生的后果进行审查,明确集体、个人的责任,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追究刑事责任,本着客观、公正、严格的精神。

卫生部要检查督促落实总理关于此项内容的指示;加强督促、检查和督促地方增设防疫设施、设备、机械和条件。

四、各部委、各行业、地方,特别是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要严格纪律,尤其要加强出入境管理工作。由卫生、外交部、国防、公安、交通运输等5个部委组成的跨部门工作组,重点负责统一处理和严格管理旅居海外越南公民、外国专家和高科技人员的出入境管理工作。

5. 各级党委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祖国阵线主席和地方组织必须加强对全民族大团结力量的领导、指导、管理、动员和凝聚,全力做好防疫工作。切勿掉以轻心、主观臆断和丧失警惕,否则将付出惨重代价。任何主观臆断、疏忽大意和丧失警惕都将以生命、公共卫生、经济、机遇、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秩序安全以及人民的信任和威望为代价。

六、各级党委、政府和新闻机构要加强宣传工作,不能主观上懈怠,不能放松警惕,更不能引起恐慌、害怕、失控,尤其不能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和恐慌。

7.进一步加强防疫工作机构间的协调配合,始终保持警惕、头脑清醒、务实、积极主动、富有创造力、灵活及时、有效处理各种情况。

8. 抗击疫情一线各职能部门,秉持光荣、神圣、崇高的职责,为国家、人民、公共卫生、人民幸福而奉献的担当精神,政府予以肯定和高度赞赏,并将及时给予适当的鼓励和奖励。

9. 关于确保接种新冠疫苗:

a)卫生部将对所有剩余疫苗进行审查,尽快完成所有剩余疫苗的接种,并在大众媒体上公布,以便民众了解和监督。

b)严格落实中央政治局第50号文件、政府第21号决议中的指示,研究和探索尽可能多的疫苗来源,积极扩大疫苗供应,提高竞争力,研制新型现代化检测生物制品,注重与合作伙伴进行谈判,利用合作关系,组织采购,公开透明地控制疫苗和检测生物制品的供应、质量和价格。

c)有效及时地管理和使用已拨付的预算资源。同时,必须建立检查监督机制、政策和措施,确保企业和个人在将共同利益和国家利益放在首位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化。在疫苗采购和使用过程中,绝对不允许出现消极、腐败、浪费或利益集团的现象。

10.卫生部密切跟踪政治局关于疫苗进口、生产和注射的结论和政府决议,掌握国内外最新情况,指导制定关于若干重大政策的报告和简报,在2021年5月政府会议上征求政府成员意见,其中包括为应对3万例新冠肺炎感染的情况做好准备,使卫生部有基础购买储备设备;制定促进疫苗研究、生产、进口和组织工作的计划。

11. 副总理武德儋兼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主任,代表总理全面指导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向总理汇报工作。卫生部推行国家疫情防控管理机构职责,切实履行职责、任务和权限,主持组织工作,指导、督促、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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