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年限过长但未达到退休年龄:建议换取提前退休
面对许多职工已缴纳多年社保但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现实,基层工会干部提出,允许职工用已多缴的社保年限来兑换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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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会上,永福省劳动联合会副主席阮氏翠霞女士指出,目前许多劳动者工作年龄尚小,缴纳的社会保险年限足以领取75%的养老金,但尚未达到退休年龄,因此提前退休只能领取低额养老金。因此,大多数人希望用退休年限来补偿缴纳的社会保险年限。
哈女士表示,这不仅是工人的意见,也是整个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公务员队伍的意见。
因此,永福省劳动联合会代表建议,起草机构可以响应劳动者的意愿,让缴费年限较长、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仍能领取75%的养老金。
广宁省劳动联合会副主席邓氏金钟女士同意将多缴纳的社会保险年限兑换为错过的退休年限的建议,并表示,多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和错过退休年龄的情况很多,特别是自2019年《劳动法》规定提高退休年龄以来。
“以前,如果职工提前退休,每提前一年只能减少每月1%的养老金。按照现在的规定,每提前一年就要减少2%。同时,社保缴费年限增加到5年,这对职工来说非常不利。”钟女士解释道。
对于上述意见和建议,越南劳工总联合会法律政策部副部长黎廷光表示,很多情况下,女性参加社会保险满30年、男性参加社会保险满35年,可以领取75%的养老金,但由于未达到退休年龄,因此被扣除一定比例的养老金。
以前政策中没有提到这个问题,但通过收集职工意见的实践,我们发现了它的不足之处。
因此,在未来的时间里,管理机构也需要考虑和评估,因为这是工人的合法愿望,并确保他们的权利。
针对这一问题,劳动荣军社会部社会保险局副局长阮维强表示,这是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编辑组的职责是收集、汇总意见,从多角度进行全面研究和评估,以适当地完善法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