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168号法令:减少事故,加强纪律,促进交通文化建设—— 教训四:交通基础设施不足和人类局限性
尽管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第168号法令在义安省的实施仍面临一些挑战。事实上,交通基础设施、人力资源、意识等方面的限制都是影响交通文化发展的障碍。

Khanh Ly - Dang Cuong - Tien Dong / 技术:Hong Toai • 2025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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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已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同步实施与各部门、各领域、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结合的交通基础设施规划。
同时,提高质量,加快进度,确保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和重点交通基础设施投资项目与省级规划、区域规划、国家规划、城市规划、乡村规划等相一致,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安全等目标,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但一些地区特别是山区、边远地区,交通基础设施仍然薄弱,发展不同步,许多道路尚未完全铺好沥青或混凝土,给人员出行和货物运输带来很大障碍。
山区道路质量严重下降,路面剥落、龟裂、塌陷等现象严重,雨季尤其容易发生严重损毁。另一方面,许多地方地势险峻,山口陡峭蜿蜒,加之大雾弥漫、能见度低等恶劣天气,进一步增加了交通安全风险。

义安省的交通安全“热点”之一是7号国道,这条路途经许多地区,路面较为狭窄,急弯较多,坡度较大,能见度较低。每天都有大量运载矿石的卡车在这条路上行驶。
按照计划,牵引车通过南坎国际边境口岸从老挝运输矿石,然后通过7号国道到达Cua Lo港或继续运输到其他省份。
这些车辆体型庞大、车身较长,通常载重较重,但行驶速度很快,行驶时会占据整条道路。这使得摩托车、汽车等小型车辆难以避开,给道路使用者带来不安全感。
这也是这一重要交通干线技术基础设施与日益增大的运输压力之间严重不平衡的明显体现。

特别是,同样位于 7 号国道上的穿过 Van Tu 和 Hop Minh 公社(旧 Yen Thanh 县)的路段,就在正在实施改造升级项目的地区。7号国道溪泰-南干省 Km0-Km36 段及处理暴雨洪水造成的山体滑坡乂安省。
这些公社由于土地清理问题,仍有不少路段未通,新旧路基高低不一,老路路面坑洼不平、起皮、坑洼多,下雨天泥泞,晴天尘土飞扬,造成交通不安全,环境污染严重。
在途经合明乡的路段,由于道路狭窄泥泞,交通事故频发。特别是2025年5月17日,该地区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导致一名学生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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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20公路从义安省天仁乡到河静省德明乡,全长4公里多,其中最后一段从老忠福强路口到周强桥近2公里,路况严重恶化。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这条路很小很窄,但车流量却很大。许多重型卡车经过这条路,以避开滨水收费站到河静省口岸,因此在很多路段,不难看到路面上散布着坑洼。由于每天要运载重物,路面结构龟裂、断裂,许多地方下沉数十米,路面几乎全宽都是20-30厘米深的损坏点。据当地人介绍,这里发生过多起碰撞和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在荣市旧城区,这条35米长的道路长达8公里多,连接46号国道和拉姆河路。虽然一期工程于2018年刚刚竣工,总投资627亿越南盾,但一年多来,这条道路已成为交通安全问题的热点。
路面出现深度超过 10 厘米的凹陷,形成“土豆床”,尤其是在与阮披一兰街和 535 号省道(均位于永禄坊)的交叉口处。

据当地居民介绍,这条35米长的道路之所以变得破旧,是因为过去几年交通量突然增加。
尤其是运载材料的卡车、拖拉机,甚至跨省的客车,都在不断“翻滚”。一期工程设计的路面已无法承受重载,路面损坏日益严重。事故频发,包括35米路与黎贵惇路交叉口、与荣市至库阿罗大道交叉口等交通事故频发的“黑点”……


中心城区也出现交通基础设施问题,许多老旧的交通信号灯系统和设备因长期使用而老化,没有及时更换或维护。
缺乏定期检查会导致问题持续更长时间,影响交通管理和道路安全,尤其是在高峰时段、夜间或恶劣天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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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技术基础设施和自然条件外,决定义安省168号令实施效果的关键因素之一是民众的意识,特别是农村和山区的民众;许多人在交通参与方面仍然保持着“过时的习惯”,比如认为不戴头盔是“可以的”,在村里开车“不需要驾照”,或者使用没有车牌的车辆是“正常的”,因为它不会影响任何人……
正是这些错误的认识和长期的松懈,导致了社区生活中出现了“法律真空”,交通违法行为并没有被认定为危险行为。
这是造成许多悲惨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原因。
例如,2025年2月21日晚10点左右,在7A国道途经Chieu Luu乡Lan村的路段,两名十几岁的男孩骑着摩托车与一辆迎面驶来的载有三名女中学生的摩托车相撞,造成五名学生重伤,其中两人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现实情况是,执法力量仍然过于薄弱,在管控、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方面面临诸多困难。在偏远地区和偏远地区的交警和交通督察等检查监督力量中,人力资源和手段都十分匮乏。
有些边境乡镇的当局只能定期巡逻,无法维持定期巡逻。这使得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变得困难,间接降低了第168号法令在实践中的有效性。
偏远地区的另一个限制是职能部门和地方当局在执行第 168 号法令规定的行政处罚时缺乏有效的协调。
很多情况下,违法者是少数民族,他们在被罚款后,仍然故意逃避或者不遵守处罚决定,而地方当局缺乏法律工具和人力资源来督促和执行。

在平原地区和城市地区,酒精浓度超标、超速行驶、跨路段、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然存在,交通安全风险复杂,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最为严重的是7月13日下午4点30分在46号国道途经万安乡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再次给广大干部和群众的交通意识敲响警钟。
具体而言,在上述时间和地点,陈友巴(1988年出生,居住于万安乡)驾驶一辆牌照为37A-348.95的汽车,朝金莲乡至万安乡方向行驶。车上载有两人。当行驶至天阳桥,途经万安乡巴哈路段时,巴驾驶的汽车撞上了路边的里程碑,随后又撞上了对面行驶的一辆摩托车。
随后,该车又与居住在大顺化乡(原南灵乡)第六村的杜廷功(1993年出生)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车上载着他的妻子、孩子和孙辈。随后,该车继续撞击桥梁护栏,坠入Dao河。事故后果导致杜廷功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侄子杜廷权(坐在摩托车上)坠入Dao河身亡;陈洪山(坐在车上)身亡。
值得一提的是,陈友巴是河静省民用和工业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的一名官员,事故发生前,巴和他的朋友在卡拉 OK 酒吧喝了酒和啤酒。

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等群体的交通违法行为依然频发,不戴安全头盔、侵占车道、左转、右转、超速行驶、驾驶摩托车甚至大排量摩托车、未成年、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较为常见。
很多案件在被发现时,还存在着抵抗执法的行为,这也是导致多起严重TNTG事件的原因之一。
另一个明显的缺陷是,作为提高公众意识“先锋”的法律宣传和普及工作,在偏远地区尚未得到有效开展,因为那里的人们无法接触报纸或电视,也不熟悉使用社交网络或数字设备获取信息。
同时,宣传材料编写也未适应当地语言文化,执行仍流于形式,缺乏深度。

因此,有的群众对168号令的内容没有充分理解,甚至存在误解,导致在参加交通时没有正确履行责任和义务,在违法时对危险程度缺乏认识。
此外,分配给这些活动的预算仍然与实际需要不相称,导致许多地方的运作速度缓慢,缺乏可持续性。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