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做生意然后抵押还债

陈武 DNUM_CHZAHZCACB 20:12

(Baonghean.vn)——为了有交通工具去交易木材,Tuan从义安租了一辆车到多农省。由于生意亏损,没钱支付车费和货物费,Tuan不得不两次抵押汽车来偿还债务。

7月27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邓英俊(1985年出生),居住于南丹县忠福强乡,因“滥用信托”罪名进行一审刑事审判。财产侵占”。

起诉书称,2020年2月10日,因需要车辆进行木材贸易,Tuan前往荣市一家公司,与L.某董事会面,租用了一辆福特Ranger皮卡(价值5.5亿越南盾)前往多农省。双方签订了租车合同,内容如下:租车期限为20天,价格为80万越南盾/天。

Bị cáo Đặng Anh Tuấn lĩnh án 8 năm tù. Ảnh: Trần Vũ
被告人邓英俊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图片:Tran Vu

2月29日,租车期满,L先生致电Tuan要求还车并付款。由于生意亏损,且无力支付,Tuan要求延长一个月,租车公司同意了。

在此期间,由于他需要钱购买木材来偿还债务,Tuan抵押上述车辆以1.29亿越南盾的价格赠予A某,使用期限为1个月。

到了付款的时候,A先生和L先生不断要求他归还汽车和租车费,Tuan便萌生了将汽车典当给别人的想法。

5月10日,邓英俊通过A先生骗取1.5亿越南盾,将汽车典当给H女士,用于偿还大部分车贷,剩余款项用于个人消费。

约定时间到后,Tuan逃跑了。L先生随后向警方投诉Dang Anh Tuan的行为。

庭审中,被告人Tuan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Tuan称,自己是因为做木材生意亏本才有了典当车辆赚钱的想法,根本就没有打算把车出租。

合议庭认定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被告人因滥用信托和侵占财产罪受审,符合人身、罪名、法律,且不失公正。合议庭综合考虑加重和减轻处罚情节,判处被告人邓英俊8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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