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委发布关于结束县、社级党委(旧)活动,成立社级党委(新)的提案
根据省委决定,新的公社级党委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任职。

2025年6月16日,乂安省党部执行委员会颁发第50-DA/TU号项目,结束县级党委和(旧的)公社级党委的活动,并建立新的公社级党委。
目前,义安省有20个县、市、镇党委,1035个基层党组织(584个基层党委、451个基层党支部),党员184466名。
根据该项目,义安省将结束省委直属的20个区级党委、区委、市委、镇委直属的412个(旧)乡级党委的活动,发布决定,成立省委直属的130个新的乡级党委(其中11个坊党委、119个乡党委),确保与乡级行政单位的组织机构保持一致和同步;同时,在新的乡级党委成立后,安排和接收现区级党委直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
公社、坊党委是基层党组织的直属上级党委,是公社、坊的政治核心,直接和全面领导公社、坊的工作,由省党委执行委员会设立,执行委员会成员为27至33名同志。
其中,合并、巩固两个公社(坊)的党委或未合并、巩固的党委,委员人数不得超过27人;合并、巩固三个及以上公社(坊)的党委,委员人数不得超过33人。任期开始时,如按上述规定人数不足,在任期内,将继续合并、补充,确保按规定人数。
新的公社级党委常委人数为9至11人,其中由2个公社(坊)合并、合并组建的党委和未合并、合并组建的公社党委,最多不超过9人;由3个及以上公社(坊)合并、合并组建的党委,最多不超过11人。
常务委员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其中常务副书记1人、副书记1人,人民委员会主席)。党委检查委员会在中央检查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新的公社级党委下设办公室、党建委员会、党委检查委员会三个专门的咨询和支持机构。区级政治中心所在地的公社(坊)党委现设立政治中心,作为党委的事业单位,服务于原属区级行政单位的公社、坊的干部、党员和公务员的共同培养培训。
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及专职人员;党建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及专职人员;检查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检查委员、检查员;政治中心设主任、副主任、讲师及工作人员。
各乡、坊党委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包括党委顾问、协助、书记、常务副书记等专门机构的专职人员)约15—17人;区级政治中心所在的乡、坊,目前约有20人。
近期可增设人员(含现有区、乡公职人员、公务员、公职人员);任职期满,最长5年后,须依主管机关规定办理。
在下属党组织方面,(新的)公社级党委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部队、街道、村委会、其他党委(小组)等基层党委和下属党委(小组)。
其中,在乡级机关新成立3个党委(党支部),包括:乡级党委(党支部)(含党支部或党员在党委、乡级人民委员会机关工作);乡级人民委员会(党支部)(含党支部或党员在专门机关、乡级人民委员会单位工作)。越南祖国阵线乡级机关(含政治社会组织)党支部直接受乡、坊党委领导。
建立综合医院、医疗中心、卫生站、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继续教育中心等单位的党委(支部),党委(支部)设在辖区内;建立企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党委(支部),党委(支部)设在辖区内;建立警察、军队、街道、村等单位的党委(支部)……
(新)公社级党委以(新)公社级行政单位名称命名。(新)公社级党委第一任期为2025年至2030年。根据省委决定,(新)公社级党委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