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破坏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运行罪如何处理?
(Baonghean.vn)- 阮雄县检察长提问:妨碍、破坏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和电子设备运行的罪名是什么?如何处理此类犯罪?
妨碍、破坏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电子手段运行罪,是指具有犯罪行为能力人故意删除、破坏、更改软件、电子数据,或者非法阻止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电子手段数据传输,或者实施其他妨碍、破坏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电子手段运行的行为,实施的社会危险性行为。
妨碍、破坏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和电子手段运行罪的犯罪主体往往是信息技术和电子技术水平较高的人。

第二百八十七条2015年《刑法》规定妨碍、破坏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和电子设备运行罪,具体如下:
1.任何人任意删除、损坏或更改软件、电子数据或非法阻止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电子手段的数据传输或实施其他妨碍或破坏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电子手段运行的行为,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但不属于本法第286条和第289条规定的情况,则将被处以30,000,000越南盾至2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或6个月至3年的监禁:
a)非法获利50,000,000越南盾至200,000,000越南盾以下;
b)造成1亿越南盾至5亿越南盾以下的损失;
c)瘫痪、中断或停止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或电子设备的运行30分钟至24小时内,或者24小时内3次至10次以下;
d)造成机关、组织运行暂停24小时以上72小时以下;
d) 曾因该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尚未消除犯罪记录,而继续实施该违法行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200,000,000越南盾至10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或3至7年监禁:
a) 有组织;
b)滥用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管理权;
c) 危险的再犯罪;
d)非法利润为200,000,000越南盾至1000,000,000越南盾以下;
d)造成5亿越南盾至15亿越南盾以下的损失;
e) 瘫痪、中断或停止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或电子设备的运行,每次24至168小时,或者24小时内10至50次;
g)造成机关、组织运行暂停72小时以上168小时以下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7年至12年有期徒刑:
a) 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系统;服务于国防安全的信息系统;
b) 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国家电网管理信息系统;金融和银行信息及交易系统;交通管制信息系统;
c)违法利润达10亿越南盾以上;
d)造成1,500,000,000越南盾以上的损失;
d) 瘫痪、中断、停止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或电子设备的运行达168小时以上,或者24小时内50次以上;
e)造成机关、组织停止运行168小时以上。
4.对违法者还可能处以30,000,000越南盾至2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禁止其在第1年至第5年期间担任职务,从事某一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