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林总书记:完善法制工作要为发展创造铺平道路。
6月5日上午,中央制度法律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首次会议在越共中央委员会总部举行。指导委员会主任、总书记苏林主持会议。

出席会议的有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陈青敏同志,以及担任指导委员会委员的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同志。
会议审议并发表了《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指导委员会成员任务分配通知(草案)》、《指导委员会2025年工作计划(草案)》、《关于修改补充2013年宪法征求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按照“地方决定、地方做、地方负责”方针完善简政放权分权法律的情况和成效的报告》、《指导委员会清理和破除法律法规“瓶颈”工作方案(草案)》。
指导委员会主席、总书记苏林在会议总结发言时强调,指导委员会活动的指导原则是:选择重点问题、中央政治局2025年4月30日关于立法执法创新的66-NQ/TW号决议的关键核心内容,以满足新时期国家发展的要求;引导和创造广泛性突破,完成其他任务;优先解决紧迫问题,尤其注重引导和成功实现2025年目标;基本完成破除法律规制瓶颈的任务。因此,完善法律制度的工作要为发展创造铺平道路,动员全体人民和企业参与经济、社会和国家发展。
总书记强调,要充分发挥指导委员会每位成员的各自作用,充分听取领军专家、资深法学家、律师、民众和企业界的意见,确保完善法律体系的解决方案务实、科学。深入的专业问题可以咨询专家,具体问题要抓解决,不能互相推诿。指导委员会及其成员要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密切配合,确保方向和执行的一致性;避免出现决议很好,但具体问题解决起来却很难的情况;绝对避免“说与做不符”、搞“你的权利,我的权利”、把个人利益带入工作的情况;明确指出指导委员会不代表当局办事。
总书记要求,落实要坚决有力、紧迫,成果要可衡量。每项任务都要具体落实,明确责任,确定主持单位,确保工作透明清晰。各项任务要有基于长期数据的衡量指标,以便监测进展,科学评估实施效果。

总书记建议继续领导和指导2013年宪法的修改和补充工作,确保按既定计划推进,为实施机构改革和行政单位改革政策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审查并提出消除法律障碍的建议。2025年剩余的每个季度,指导委员会成员应确定具体任务,督促、推动并集中领导和指导根据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和方案落实各项任务。
关于指导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2025年4月30日第66-NQ/TW号决议关于创新立法执法工作以满足新时期国家发展要求的总体要求,总书记指示,各级党委要全面直接领导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化工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检查监督。各部委、部级机关领导要直接领导和指导立法工作,对本部门、本部门所辖领域的政策法律质量负主要责任。每一位干部、党员要模范带头,带头遵法守法,弘扬尊重宪法法律的精神,把法制建设和执法检查监督作为一项中心性、持续性和经常性工作。
总书记指出,要重点清理和破除法律法规造成的“瓶颈”,特别是法律体系中相互矛盾、相互重叠、不合理、难以操作、规定不明确、造成不同解释的“瓶颈”。到2025年,要从根本上破除法律法规造成的“瓶颈”,重点突出金融、投资、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等领域。此外,要从根本上创新立法思维,从“管理思维”转向“发展创造思维”,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作为”。法律有助于激发国家一切潜能和力量,抓住一切发展机遇。
总书记指出,要提高执法效能和效率,培育守法文化,严明执法纪律和秩序,坚决杜绝执法机关“上热下冷”、“打鼓不打大鼓”的现象,提高法制队伍素质和责任感,建设一支具有改革思维、服务祖国人民、适应时代发展潮流、敢于奉献、求真务实的法制队伍,推动科技特别是人工智能在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中的应用,加快建设大型法律数据库,并与国家数据中心对接,方便访问、开发和使用。

发挥党的监督检查作用,以及对越南祖国阵线、各政治、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和企业界在落实第66-NQ/TW号决议过程中的监督与社会批评作用。总书记强调:“倾听人民群众、企业和直接受法律影响者的声音,找出问题和不足之处,从而完善法律,使法律体系满足实际生活要求,这是最实际的做法。”
总书记强调,建立健全制度和法律是一个充满智慧、努力和奉献的过程。要取得成功,需要整个政治体系的参与和全社会的共识。指导委员会不仅要发挥导向作用,更要采取有力行动,推动实质性变革。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也是在高质量法制建设的基础上,带领国家进入新发展阶段的机遇。
会议一致通过了:《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指导委员会成员任务分配通知草案》、《2025年工作计划草案》、《指导委员会审查指导意见及解决法律法规“瓶颈”的方案草案》。指导委员会要求司法部党委(指导委员会常设机构)及时听取指导委员会主任的结论和指导委员会成员的意见,进行修改,并提交指导委员会主任签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