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日全国农村和农业普查
就政府总理关于2025年7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农村和农业地区人口普查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

据计划投资部介绍,《统计法》规定,农村和农业普查是国家统计普查之一,由中央统计局(总统计局)牵头,协同各部委、部门和地方开展。根据政府总理2023年2月15日第03/QD-TTg号决定发布的《国家统计调查方案》,农村和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普查日期为尾数为5的年份的7月1日。第六次农村和农业普查将于2025年7月1日进行。
农业农村普查收集农业、林业、渔业和农村地区的基础信息,用于评估农业、农村工业化、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等国家目标计划的执行情况;其他指标以及党和国家执行文件的执行情况。
农村与农业普查结果将为全国和各地制定农业与农村发展规划和战略,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提供依据;将建立农业与农村数据库,为开展若干年度农林渔业统计定期调查和其他统计工作提供深入调查和抽样依据;为开展农业与农村领域指标的国际比对提供服务。
农村和农业普查是一项全国性的大规模调查,调查单位类型多(住户、农场、企业、合作社、公社人委会……),调查内容繁多复杂,需要动员大量各级统计调查员、普查队长和督查员参与。
从现在起到农村和农业普查开始前,计划投资部(统计总局)要做好普查准备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内容:制定计划,确定调查内容和指标,设计调查表和资料;研究和试验信息收集、处理和发布新技术;组织试点调查,完善调查内容和流程;选拔和培训统计专业人员,对各级统计调查员、组长和督导人员进行普查信息技术应用培训;确保后勤保障和信息技术、通信基础设施,以编制、收集、处理、综合、分析和发布信息;估算普查经费。
为做好2025年农村和农业普查工作,计划投资部已向政府总理提交了关于组织2025年农村和农业普查的决定,其中明确如下: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农林渔业生产情况;(二)农村情况;(三)农村居民情况。
成立各级人口普查指导委员会:中央指导委员会由副总理担任组长;中央指导委员会成员由若干直接相关部委和行业的领导组成,包括:计划投资部部长(担任常务副部长);统计总局;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信息传媒部、越南中央农民联盟、越南合作社联盟。
省、县人口普查指导委员会由人民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担任委员会主任;同级统计机关负责人担任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计划投资部、财政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广播电视部、农民协会部、同级统计机关副负责人担任委员。
公社指导委员会由人民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担任主任,统计、农业、公社土地管理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其中公社统计员为常务委员。
省、区人口普查指导委员会设立常设小组,协助同级指导委员会开展工作,由同级统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县、省辖市、坊、镇:仅在农林渔业户数占其辖区内总户数30%以上的单位设立综合人口普查指导委员会。未设立指导委员会的县、省辖市、坊、镇,由县、市、坊、镇人民委员会主席直接领导,县级统计单位和统计官为常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