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南丹选民关于在特殊用途林和防护林之间设立界标的请愿
(Baonghean.vn)- 南丹县庆山乡选民反映,特种用途林、防护林和生产林的界桩仍然重叠,并要求省人民委员会指导检查界桩的种植情况,并通知人民了解和执行。
回复:
根据政府总理2010年6月7日第803/QD-TTg号决定,批准关于2010-2020年乂安省南丹县历史文化遗迹特种用途林规划项目,以及乂安省人民委员会2014年4月26日第1376/QD-UBND.CNXD号决定,批准关于划定特种用途林边界、投资建设、整治和种植黄氏岷夫人墓特种用途林乡土树种的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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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树林属于黄氏嫔夫人陵墓遗址群。摄影:Van Truong |
- 2015年,南丹特殊用途林管理委员会根据农业与农村发展部1997年11月20日颁发的第3013/1997/QD-BNN&PTNT号决定的规定,确定了特殊用途林的边界并设立了标志。该决定是有关颁布关于确定各类森林边界和设置标志的规定。
- 2015年11月10日,南丹县人民委员会颁发了2号文件,指示实施标志植树造林工作。文件责成特殊用途林管理委员会主动联系各乡镇,实地审查特殊用途林规划,并以书面形式报乡镇人民委员会批准。拟定的补充规划有结果后,主持并配合咨询单位进行汇总,报县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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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南丹县森林防火工作。图片:Van Truong |
- 在实施过程中,各乡人民委员会指派农林地籍官员直接与咨询单位和南丹特殊用途林管理委员会合作,审查并确定地图和田地之间的边界。
在与林区人民委员会达成一致意见后,咨询单位编制并完成了档案,同时林区人民委员会主席签署了标记图,划定了森林类型边界,并向人民宣传了保护和发展特种用途林的知识。
因此,特殊用途林与其他林种、土地的界线划分、标识工作均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逐步进行,主管部门在实施前进行现场评估和文件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