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和组织实施土地专项检查审核的职责如何规定?
居住在宜禄县的阮文荣先生询问:“根据2024年《土地法》,土地检查审查的内容有哪些?指导和组织专门土地检查审查的职责是如何规定的?”
回复:
2024年《土地法》第234条对专门土地检查、审查和土地审计规定如下:
1.土地专业检查是国家主管机关对机关、组织和个人执行土地法律、专业技术规定和土地领域管理规章情况的检查活动。

2.土地专项检查是负责管理土地的机关、组织、单位和个人定期、持续开展的活动,目的是督促土地政策、法律的贯彻落实;机关、组织和个人的任务有助于提高国家管理的效力和效率;及时发现、防止和处理土地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行为。
三、指导、组织实施土地专项检查、审查的职责规定如下:
a)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负责指导、组织实施全国土地专项检查;
b)省级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土地专项检查、审查;
c)区级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土地专项检查。
4.土地检查、审查内容包括:
a)检查、审核各级人民委员会遵守土地法律的情况;
b)检查、审查土地使用者和其他相关组织和个人遵守土地法律的情况;
c)检查检查土地领域专业知识、专业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5.土地专业检查审查任务如下:
a)检查、审核国家机关和土地使用者在土地管理和使用中遵守法律的情况;
b)督促落实土地政策、法律、法规;发现、预防、依法处理或建议国家主管部门处理违反土地法律的行为。
6.督察组组长、督察人员、执行土地督察工作的公务员的职责权限以及进行土地督察的流程和程序应当符合督察法的规定。
7.国家审计署依照国家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对土地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8.政府对专门土地检查制定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