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妹夫欠债200万越南盾而沦为劫匪
(Baonghean.vn)——为了追讨200万越南盾的债务,阮仲公带着刀来到债务人的家中。转眼间,他从一个债权人变成了一个强盗,被控“敲诈勒索”罪。
7月底的一天,安城县宝城乡居民阮仲公(37岁)因“敲诈勒索”罪名开庭审理。这是一起罕见的案件,阮仲公原本是一名负债累累的男子,却仅仅因为……讨债而沦为罪犯。
案件的受害者正是被告人的妹夫Quyen。根据侦查机关的记录,Quyen在网上赌博过程中欠了Cong 200万越南盾。在妹夫多次催款后,Cong始终没有还款。2018年11月15日,Cong来到其家催债。
这边,见权不肯认债,丛某立即掏出藏着的刀威胁道:“你今天不还,我就把你的摩托车拿去典当抵债。”丛某威胁后,双方发生了激烈争吵,后被在场的群众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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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阮仲聪出庭受审。照片:陈武 |
然而,Cong不仅没有停止,反而持刀威胁众人,并将Quyen先生价值4700多万越南盾的摩托车以1000万越南盾的价格抢到当铺。Cong的行为立即被受害者报警。Nguyen Trong Cong被逮捕,并因“敲诈勒索”罪名被起诉。一审法院判处Nguyen Trong Cong18个月监禁。此后,Cong提起上诉,请求减轻处罚。
丛培武似乎已经习惯了陪审团的质问,在上诉听证会上显得相当平静。这已经是丛培武第三次出庭了。在“敲诈勒索”一审之前,丛培武曾因“故意伤害”被行政处罚。2012年,丛培武因“抢劫”被判处30个月有期徒刑。
法庭上,阮仲公阐述了请求减刑的理由,并表示自己处境艰难,妻子已接受过多次手术。“自从我触犯法律的那天起,我的大女儿就不得不去当保姆赚钱补贴家用。我是通过一位亲戚得知此事的。因为我,我的妻儿受到了牵连,我对所有人都感到十分愧疚。”这位“小法官”在法庭上说道。
同时,在庭审中,被告人将犯罪原因变更为因妹夫偷窃其财物,故持刀威胁要抢走摩托车抵债,但被告人对此供述并未提供任何证据。
在被告人作证前,法庭分析认为,本案中,被告人以被害人债务或财产被盗窃为由,并不改变案件性质,被告人以“敲诈勒索罪”追诉的依据充分,符合法律规定。
合议庭分析,如果被告被Quyen先生欠款或抢劫,他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帮助、介入并解决案件;如果借款人故意拖延还款,他可以向法院起诉。因此,被告未经房主同意,擅自闯入其家中持刀威胁,然后偷窃其财产并典当,构成违法行为。被告因其不当的讨债行为,从债权人变成了强盗。
在众多旁听人员的见证下,合议庭法官分析,此事对许多追债从业者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教训。很多人以为,自己去追债,就有权敲诈勒索、威胁债主,甚至夺取债主的财物。但这些行为完全是违法的。阮仲公的教训,不仅是给被告人的,也是给每一位公民的。千万不要因为傲慢自大、无视法律,把自己从一个债主逼成一个强盗,触犯法律。
听完审判长分析,被告人低头不语。合议庭认定,被告人行为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引发社会恐慌。被告人有犯罪前科,不吸取教训,继续犯罪,无视法律。
地方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18个月有期徒刑,量刑准确,罪名成立,依法适用。在上诉审中,被告人未提出任何减轻处罚情节,故法院裁定驳回被告人的上诉,维持对阮仲功的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18个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