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姐夫欠200万越南盾而沦为抢劫犯
(Baonghean.vn)——为了追讨200万越南盾的债务,阮仲公带着刀来到债主家中。转眼间,他从债权人变成了强盗,被控“敲诈勒索”罪。
7月底的一天,安城县宝城乡居民阮仲公(37岁)因“敲诈勒索财产”罪名受审。这起案件十分罕见,阮仲公从一个负债累累的人,仅仅因为……讨债就成了罪犯。
案件的受害者正是被告的妹夫Quyen。根据侦查机关的记录,在网络赌博过程中,Quyen欠了Cong 200万越南盾。在妹夫多次催款未还的情况下,Cong于2018年11月15日来到其家催债。
这边,见权不肯认债,丛先生立即掏出藏着的刀威胁道:“你今天不还,我就把你的摩托车拿去典当抵债。”丛先生的威胁之下,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后被在场的一些人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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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仲聪在庭审中。照片:陈武 |
然而,孔某并未罢休,反而持刀威胁众人,并将阮仲功价值4700多万越南盾的摩托车以1000万越南盾的价格抢到当铺。受害者立即报警。阮仲功因“敲诈勒索”罪被逮捕起诉。一审法院判处阮仲功18个月有期徒刑。此后,孔某提起上诉,请求减轻刑罚。
丛培武似乎太习惯被陪审团质询了,所以在上诉听证会上,他显得相当平静。因为这已经是丛培武第三次出庭了。在“敲诈勒索”罪一审开庭之前,丛培武曾因“故意伤害”罪受到行政处罚。2012年,丛培武又因“抢劫”罪被判处30个月有期徒刑。
法庭上,阮仲公阐述了自己请求减刑的理由,并表示自己处境艰难,他的妻子已经做过几次手术。“自从我触犯法律的那天起,我的大女儿就不得不照顾弟弟妹妹,赚钱补贴家用。我是通过一位亲戚得知此事的。因为我,我的妻儿受到了牵连,我对所有人都感到非常愧疚。”这位“小法官”在法庭上陈述道。
同时,在庭审中,被告人将犯罪原因变更为妹夫偷窃其财物,故持刀威胁要抢走摩托车抵债,但被告人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供述。
在被告人作证前,法庭分析认为,本案中,被告人以被害人债务或财产被盗窃为由提起的诉讼,并不改变案件性质,被告人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理由充分,符合法律规定。
合议庭分析,如果被告被Quyen先生欠款或抢劫,他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帮助、介入并解决案件;如果借款人故意拖延还款,他可以向法院起诉。因此,被告未经房主同意,擅自闯入其家中,持刀威胁,并偷窃其财产、典当换取金钱的行为,构成违法行为。被告因其不当的讨债行为,从债权人变成了强盗。
在众多旁听人员的见证下,合议庭法官分析,此事对许多追债从业者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教训。很多人以为,去追债,就有权敲诈勒索、威胁债权人,甚至没收债权人的财物。但这些行为完全是违法的。阮仲公的教训,不仅针对被告,也针对每一位公民。切勿因为傲慢自大、漠视法律,把自己从债权人变成强盗,触犯法律。
听着法官的分析,被告人低头不语。合议庭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引发民众恐慌。被告人有犯罪前科,却不吸取教训,继续犯罪,无视法律。
地方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18个月有期徒刑,是人之常情、罪之有据、法之常情。在上诉听证会上,被告人未提出任何减刑情节,因此法院裁定驳回被告人的上诉,维持对阮仲功的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18个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