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厅长因受贿、用钱购买别墅被起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刚刚完成对阮禄安先生(工业贸易部国内市场司原副司长)受贿罪的起诉书的审查。
在该案中,阮俊琼先生(龙兴公司原董事长)因受贿罪被起诉。受贿另外两名被告人陈越德(原白科越公司董事长)和杜氏雪娥(原白科越公司总会计师)因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浪费而被提起公诉。
据指控,2015年1月至9月,工贸部国内市场司原副司长阮禄安利用担任白科越贸易、咨询、投资建设股份公司(简称“白科越公司”)和龙兴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龙兴公司”)石油经营许可证颁发条件检查组组长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了贿赂。
阮禄安先生在执行职务期间,明知白科越公司和龙兴公司不具备获得石油进出口许可证的条件,但出于个人目的,阮禄安先生主动建议收受金钱以使上述两家公司获得许可证的条件程序合法化。

具体来说,该原副局长收受了越南白科越南公司董事长陈氏良芳女士贿赂92亿越南盾,收受了龙兴公司董事长阮俊黄先生贿赂50亿越南盾,以创造条件为越南白科越南公司颁发石油分销商资格证书和违反规定出口和进口石油的许可证。
指控称,阮禄安先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阮俊琼先生的行为构成行贿罪。
在侦查机关,阮禄安先生根据案件内容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他收受了阮女士和阮琼先生的钱财,为白科越公司和龙兴公司取得工贸部颁发的汽油和石油分销资格证书和不按规定颁发的汽油和石油进出口营业执照提供便利。
调查文件显示,安先生和他的妻子用140亿越南盾在河内市西湖区购买了一栋别墅居住。安先生用剩下的2亿越南盾用于食物和个人开支。
阮俊琼先生也向侦查警察局承认,安先生承诺帮助龙兴公司获得进出口许可证后,被告人琼先生委托代理人签署了一份合同,以便龙兴公司获得汽油进出口许可证。琼先生在协助龙兴公司违规获得汽油进出口许可证后,向安先生转移了100亿越南盾。
此后,Quynh先生与An先生协商,公司只支持An先生50亿越南盾,于是An先生后来归还了50亿越南盾给Quynh先生,自己也获得了50亿越南盾。
侦查警察已查封位于河内市西湖区富上坊土地拍卖区一块面积为18.6公顷的土地,该土地属于阮禄安先生妻子名下。侦查警察认定,该块土地为阮禄安先生婚姻期间所得,其购置资金系阮禄安先生犯罪所得。
阮禄安先生的家人已向被告支付了 81.3 亿越南盾,以补充国家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