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月1日起,数字签名将应用于海港的国家单一窗口机制。
这是海关总署向航运公司、船舶代理和货运代理发出的通知内容。
具体而言,自2018年1月1日起,国家单一窗口门户网站将正式要求航运公司、船舶代理和货运代理在申报信息时使用数字签名,以通过国家单一窗口机制办理船舶出境、入境和过境相关行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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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阿洛港的货物进出口活动。 |
海关总局要求航运公司、船运代理和货运代理准备好满足上述要求的条件:向公共数字签名提供商注册以获得数字签名;更新与国家单一窗口门户网站上用于申报的账户信息相关的数字签名。
海关总局表示,上述准备工作须于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
在国家单一窗口门户网站上申报信息履行行政手续时应用数字签名,旨在确保申报文件的合法性,简化船舶出入和过境国家单一窗口相关行政手续的执行,作为东盟单一窗口、国家单一窗口和贸易便利化国家指导委员会常设机构(指导委员会1899)。
同时,落实政府总理2016年第2185/QD-TTg号决定中关于批准2016-2020年阶段国家单一窗口机制和东盟单一窗口机制实施总体规划的路线图和港口实施国家单一窗口机制的计划。
据海关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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