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月1日起,义安省将收到支持Cua Lo港集装箱船的政策文件。
(Baonghean.vn)- 为落实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支持集装箱船舶进出库阿洛港的第03/2023/HĐND号决议,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了第4042/QD-UBND号决议,宣布并责成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处理和解决支持航运公司和企业的行政程序。
根据上述文件,义安省人民委员会指派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批准2项行政程序的内部程序和电子程序,重组程序,开发电子行政程序记录。
据此,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有权处理以下两项商业程序:支持航运公司运输集装箱按照省人民议会2023年7月7日第03/2023/HDND号决议,支持航运公司运输国际和国内集装箱,支持通过集装箱运输进出口货物进出乂安省库阿罗港的企业。该决议规定了支持航运公司的政策,支持通过集装箱运输进出口货物进出乂安省库阿罗港的企业。
具体而言,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处理以下商业领域的行政手续:
支持航运公司开展国际集装箱运输以及内陆的 Cua Lo 港。
顺序:航运公司按规定备齐材料报送省行政服务中心后,东南经济区管委会自收到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有关方面协商,决定向航运公司支付扶持费用。对不符合扶持条件的,东南经济区管委会将书面通知航运公司并说明理由。

如何进行:航运公司直接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至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可向省政府办公室(地址:永市义安省张氏街16号)提交申请,或通过行政手续办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dichvucong.nghean.gov)在线公共服务提交申请。完成手续后,航运公司将通过银行账户收到援助资金。
文件的组成部分及数量包括:船运公司提出的援助申请,需提供港口运营商确认的抵达和离开库阿罗港的集装箱船舶清单;如果是外国船运公司,则必须有其在越南的分支机构或代理人的书面授权,授权其领取援助资金。处理时间为自收到所有有效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不包括与相关机构协商的时间),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将审议并决定是否支付。
要求和条件:对于国际集装箱航运公司,必须持有按规定经营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许可证,在库阿洛港卸货、装货或装卸兼营。对于国内集装箱航运公司(包括转运至国际船舶),必须持有按规定经营在库阿洛港卸货、装货或装卸兼营业务的许可证,每月至少靠港2次,每月从每月1日至月底。卸货、装货或装卸兼营算作1次靠港。
支持企业出口货物或通过集装箱运输进出库阿洛港,按照提交文件的顺序、期限和方式进行,企业对货物的支持要求与集装箱航运公司的要求类似。但需要注意的是,有商品的企业必须有在开具报关单的海关已经清关的出口或进口报关单。

在该文件中,省人民委员会还明确规定,集装箱船舶和企业运输货物往返于上述库阿洛港,无需缴纳任何费用或收费。企业和运输公司只需按照规定的表格填写申请表,送交省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转交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审议解决。
本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