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起,人民警察将换装新式警服。
自2016年6月6日起,全军官兵将执行新的人民公安部队着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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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部长裴文青(中间)介绍新警服(摄影:Anh Hieu) |
经过9个月的研究设计、改进提升制式服装质量、组织生产实物样衣,经中央公安党委常委会和公安部领导批准,决定选用新的标准样衣,替换部分不再适用的现行样衣。修改后的常用制式服装包括:春夏制式服装、秋冬制式服装,保障执行任务的防寒防雨防晒制式服装,目标保护制式服装、机动警务制式服装、快速反应警务制式服装,消防灭火救援警务制式服装,交通警察制式服装,义务兵制式服装,公安仪仗队制式服装,文艺演出制式服装等。据此,自2016年6月6日起,全军官兵将执行新的公安制式服装规定。
会见时,裴文成副部长表示:“人民公安部队新制服的设计源于人民公安部队确保团结、稳定,彰显庄重、规范,服务好学、打、练工作的要求,满足新形势下人民公安部队工作、战斗、训练、辅导工作的要求。”
裴文成副部长强调,这是公安部的一项重要政策。下一步,实施过程中需审查法律途径,制定统一的生产和使用路线图,遵循统一、经济、高效和依法的标准。各职能单位负责落实和指导各单位、地方公安机关按照公安条例使用新制服;听取研究意见,改进专业部队军装和相应徽章;广泛宣传改进新制服,打造正规化、现代化、崭新面貌,满足当前形势下公安部队的要求和任务。
据 Dan Tri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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