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两名外国人走私毒品到越南贩卖牟利被判处死刑

陈武 DNUM_CGZACZCACF 13:54

赊购了超​​过3.5公斤粉色海洛因后,Co Xong带着妹夫Cha Menh Vu前往越南贩卖牟利。然而,这笔交易最终败露,两人最终被判处最高刑罚——死刑。

2月25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两名被告人Cha Menh Vu(1978年出生)和Co Xong(1994年出生),两人均居住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博雷康赛省康区,涉嫌“非法贩卖毒品”罪。

起诉书称,2024年4月1日晚7点左右,孟武神父接到一名男子的电话,要求他购买6大包粉色海洛因,然后卖给越南的一个人。如果孟武神父把毒品带回越南,他将支付每包2000美元。孟武神父听后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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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Cha Menh Vu和Co Xong被判处死刑。图片:Tran Vu

第二天,武来到高雄家商量,让他姐夫找个毒品贩子买,转卖牟利。高雄同意了,于是打电话给亲戚,让他带6包毒品到自己家。卖主同意了,并开价每包粉色海洛因1000美元。

收到毒品后,Co Xong打电话给Vu,告知他有“货”。随后,Co Xong骑着摩托车,带着毒品和Vu前往越南进行交易。

4月4日上午9点,当两人抵达奇山县芒爱乡会溪村时,被义安省边防部队发现并逮捕,他们身上还搜出了3.5公斤以上的毒品。

庭审中,两名被告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人高雄承认借债购买毒品,运回越南贩卖牟利。然而,他在进行交易前就被逮捕。

在听取检察官代表提出量刑建议后死刑两名被告均请求法庭给予他们生存的机会,让他们回国与家人团聚。

合议庭认定,两名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越南法律。由于涉嫌贩卖毒品数量特别大,两名被告人Cha Menh Vu和Co Xong被法院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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