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和“热货”保管人被判处死刑
(Baonghean.vn)——陈国罗(Tran Quoc Lo)曾四次入狱,但再次因贩毒罪再次犯罪。他因买卖超过3.7公斤毒品和非法持有军用武器,被判处死刑。
2月20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国禄(1974年出生),居住于乂禄县庆合乡,犯“非法贩毒”和“非法持有军用武器”。
2021年底左右,陈国卢在喝酒时向一名来历不明的男子购买了2支手枪和5颗橡皮子弹,共计价值540万越南盾用于自己使用。
2022年3月,罗某到桂丰县Tri Le乡,向一名蒙族男子购买3.5公斤“冰毒”和1块海洛因饼,共计花费4.7亿越南盾,并将毒品带回家乡藏匿转卖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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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陈国禄被判处死刑。图片:Tran Vu |
2022年4月27日下午,罗某向潘明江出售了一包冰毒,价值300万越南盾。潘明江购买毒品后,前往荣市义安乡46号国道附近的一处毒品田地吸食,但被警方发现。
根据江的证词,当局紧急拘留了陈国罗(Tran Quoc Lo)。警方对陈国罗的住所进行了搜查,发现了数包毒品,总重量超过3.7公斤。此外,陈国罗还在家中非法藏匿了一把属于军用类别的自制手枪。
罗某是一名犯罪前科累累的被告人,曾因盗窃、非法持有毒品、非法贩卖毒品等罪名入狱四次。
此次庭审中,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尽管曾多次入狱,但仍通过贩毒牟利。
面对法律的严厉判决,被告人说出了最后一句话:“如果可以的话,请给我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鉴于本案中被告人犯买卖毒品罪,数量严重违法,故法院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陈国卢死刑,以非法持有军用武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对被告人陈国卢,总刑期为死刑。
对于潘明江,由于无法确定购买毒品的数量,警方决定以非法吸食毒品罪对其处以150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