甸海乡皮条客买童子军强迫其卖淫
(Baonghean.vn) - 为了吸引顾客,Phuc想出了一个办法,寻找年轻女孩来提供服务和卖淫。这名“皮条客”不顾受害者的抗议,多次强迫这名年逾15岁的女孩到店里“服务”顾客。
阮光福(47岁)家住越南演州县演海乡,2015年在演州海滩开了一家海鲜杂货店。为了吸引顾客,阮光福想出了一个主意,招募年轻女孩在店里服务。
2016年初,Phuc联系了Luong Thi Thuy(1976年出生,居住在归合县周光乡),商讨从山里寻找年轻女孩到海滩上卖淫。Phuc事先明确告知Thuy,除了卖淫,她们还会卖淫。这家妓院的老板还承诺支付Thuy 200万越南盾,并指示道:“如果你遇到任何曾经卖淫的人,就直接告诉他们;如果她们还年轻,就告诉她们她们是卖淫女,等你看到其他人卖淫,并且习惯了,就让她们去做。”

2016年4月17日,Thuy前往归合县周仙乡寻找年轻女孩,并在门外遇到了站在门口的Nguyen Thi Tien(2001年出生,受害者姓名已更改)。Thuy立即诱骗女孩到朋友的餐馆打工,并承诺“每月支付400万越南盾”。女孩表示,她必须征得父母同意才能去任何地方。当Thuy联系女孩时,尽管女孩的父亲不同意让女儿打工,但Thuy仍然存有欺骗女孩的意图。
第二天,趁田出去买糖水的时候,水抱起孩子,打算交给福。见女孩年纪尚小,水连连问道:“她年纪太小,不能做妓女吗?”福说:“就把她带过来,慢慢教吧。”
把女孩带回店里后,Phuc 不顾 Tien 的强烈反对,多次引诱并强迫她卖淫。看到女孩为自己赚了钱,Phuc 转了 200 万越南盾给 Thuy 作为工资。这名“皮条客”还要求 Thuy 把 300 万越南盾汇给 Tien 的家人,并声称这是预支工资。
Tien被殴打并被迫“招待”顾客的事件被他人发现,并试图向受害者家人举报。2016年5月5日,Tien的父亲得知女儿在海滩工作后,向归合区警察局报案,请求营救女儿。
警方经调查后,逮捕了Thuy和Nguyen Quang Phuc。两人因贩卖儿童罪被起诉。在调查期间,Phuc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因此乂安省人民法院决定暂时中止审理此案,并强制送往第一中央精神病院治疗。被告人梁氏水因贩卖儿童罪受审,并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至于阮光福,经过一段时间的强制治疗后,将于2023年6月初痊愈。因此,乂安省人民法院近日以拐卖儿童罪对该被告人提起公诉。

在证人席上,被告人Phuc承认犯有起诉书指控的罪行。被告承认他要求Thuy买下这名儿童,供餐厅招待,并强迫她“服务”顾客。Phuc表示悔意,并请求法庭考虑减刑。
据悉,本案受害者的处境尤为艰难。她不到一岁就失去了母亲。此后,她一直与父亲和哥哥生活在一起。贫困使她无法上学。父亲再婚后,她与继母既不亲近也不敌视。由于没有上学,田女士的生活轨迹是从家到田里,帮助父亲和继母耕作和饲养牲畜。
因此,当Thuy邀请她去打工赚钱时,她非常兴奋。然而,当她知道父亲不同意时,她不敢违抗。不过,由于她年纪尚小,所以当Thuy带她去的时候,她没有反抗,而是被带到了演州海滩附近的一家餐馆。
工作期间,当女孩拒绝“服务”顾客时,Phuc 威胁甚至殴打了她。别无选择,女孩只好闭上眼睛,为年长的顾客“服务”,以便老板收钱。不久,多亏了一些人的提示,她才得以获救。虽然她逃离了那个受辱的地方,但那些黑暗的记忆仍然萦绕在她心头。
合议庭在全面审查庭审辩论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的基础上,评估犯罪性质、程度及减轻处罚情节,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阮光福有期徒刑5年5个月27天(相当于被告人被拘留、监禁和强制接受医疗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