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被侄子“携带”大量毒品,被判处死刑
(Baonghean.vn)——被雇来运输毒品的侄子黄文森(现居义安省杜良)同意了。黄文森因运输超过3.5公斤的各种毒品而被捕。
8月24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居住于杜良县中山乡的黄文山(1975年出生)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罪名是“非法运输毒品”。
据侦查机关文件显示,2020年2月15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黄文森接到其姐姐的儿子梁文森(1991年出生,居住在归州县周平乡)的电话,电话中说:“有人让我帮忙运一些东西,但我去不了。你能去吗?”黄文森答应了,并询问“什么货物,运到哪里,费用是多少?”梁文森说:“费用在1000万到1500万越南盾之间,你去吧,有人会指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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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黄文三被判处死刑。图片:Tran Vu |
当天下午2点左右,萨姆骑摩托车前往贵州省周行乡(Chau Hanh comména)的克宁桥,看到一辆车超越了萨姆的车,减速并打了红灯。萨姆以为是黄的车,就走了过去。车里坐着的人摇下车窗,递给萨姆两袋东西。
当萨姆打电话给黄先生时,黄先生告诉他:“白色塑料袋里装的是食物,布袋里装的是钱。你去把东西交给他们就行了。”
在搬家过程中,Sam不断联系收件人以获取送货地点。
在桂峰县前峰乡,萨姆将两袋货物交给一个陌生人,自己收到了一袋陶土蜡烛和鸦片。此人让萨姆把货物带到义丹县,会有人付钱给他。
黄文三抵达归州县周平乡后,被警方抓获。警方缴获的毒品证据包括2230.12克甲基苯丙胺、354.7克海洛因和983.5克氯胺酮。
法庭上,被告人萨姆供认了所有罪行。萨姆表示,他之所以同意,是因为他的侄子雇佣他运输货物。“我没想到会有这么多毒品。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非常懊悔。”当检察官提出判处死刑时,被告请求给予他一次重生的机会。
合议庭认定,被告人的行为具有特别大的社会危险性,为牟利,参与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大。
虽然被告人具有坦白交代、家人对革命有贡献等情节,可以从轻处理,但鉴于其贩毒数量巨大,法院仍以非法运输毒品罪判处黄文森死刑。
关于姓黄的男子,在与警方交涉过程中,黄某并未承认雇佣萨姆运输毒品。因此,调查机构目前没有足够的证据来处理此案,待证据充足后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