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就2023-2025年区乡行政单位安排总体规划提出意见。
(Baonghean.vn)——根据内政部提交的初步安排方案,义安省将在13个区、市、镇设立1个区级行政单位(即Cua Lo镇)和95个乡级行政单位。
10月5日上午,省人民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并就重要内容发表意见。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同志主持会议。
出席会议的同志有:阮南定同志——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裴清安同志——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省人民委员会委员和省人民议会各委员会委员。

计划设立1个区级行政单位和95个乡级行政单位
在会议上,省人民委员会听取了关于2023-2025年全省区、乡级行政单位安排总体规划的意见并提出了建议。
根据2023年至2025年期间的规定,区、乡两级行政单位的设置必须同时满足自然面积和人口规模低于规定标准的70%;区级行政单位必须同时满足自然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20%和人口规模低于规定标准的200%;乡级行政单位必须同时满足自然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20%和人口规模低于规定标准的300%。

根据上述规定,义安省有一个县级单位(即库洛镇)的自然面积和人口均未达到规划标准的70%。此外,义安省还有89个乡级行政单位不符合规划标准,其中包括79个乡、4个坊和6个镇。
关于区级行政单位的安排计划,根据荣市行政单位和城市空间调整方案,Cua Lo 镇将把其整个行政边界和人口并入荣市。

在乡级层面,有89个乡级行政单位不符合重组标准,其中66个不符合标准的单位的重组方案已由区、市、镇人民委员会制定;23个不符合标准的单位由于具体原因要求不进行重组。
此外,还有 29 个相邻的行政单位符合标准,但与相邻的不合格行政单位重新排列,其中 26 个单位完全合并,3 个单位部分调整以符合行政边界。


因此,全省共有95个与行政单位安排计划相关的乡级行政单位,其中66个不符合安排标准的行政单位已由区、市、镇人民委员会制定了计划,另有29个行政单位相邻。
调整后,新设立了44个行政单位,包括34个乡级行政单位、3个坊和7个镇;其中15个行政单位符合标准,29个行政单位不符合标准,申请适用特殊因素。调整后,义安省仍保留20个区级行政单位和412个乡级行政单位。

会议上,奠洲县、都良县和青章县分别解释了各乡未达标的原因,并因特殊情况请求不予重新划分。省人民议会、省委组织委员会、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内政厅、建设厅和文化体育厅的领导就重新划分方案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意见。
仔细审查并制定符合法规和标准的项目计划。
会议结束时,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强调,省人民委员会基本同意内政部提交的2023-2025年全省区、乡级行政单位总体规划。
首先,义安省将调整1个区级行政单位(即库洛镇)和66个不合格的乡级行政单位(包括29个相邻的乡级行政单位),设立44个新的乡级行政单位,减少48个乡级行政单位。调整后,在新设立的44个乡级行政单位中,有29个不符合标准,需要各地继续审查并补充具体因素。

对于要求不进行重新划分的23个乡镇(包括18个正在规划建设城区的单位)以及其余5个有特殊情况的乡镇,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表示理解地方人民的意愿,但仍然必须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35号决议中的原则、标准和规定。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要求,申请不进行行政区划调整的乡级行政单位所在地,必须认真审查并制定计划,证明其符合国会第35号决议规定的法律、规划和标准条件。此外,内政部正努力配合实施荣市行政单位和城市空间调整方案。


借鉴以往重组的经验,除行政单位重组外,各部门和地方政府还需考虑干部、公务员和非专业人员的安排和调配计划以及公共资产的安排计划。内政部将与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协调,完成总体规划,并向指导委员会提交报告,征求其对2023-2025年区县级行政单位调整项目发展的意见。
在专题会议上,省人民委员会还批准了《关于实施“一期工程”的居民用地配额、平均生产用地配额的决定草案》、《2021-2030年少数民族和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目标规划(第一阶段,2021-2025年)》以及《省人民议会关于批准需要征地工程项目清单的决议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