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就贸易促进计划支持水平规定征求意见
(Baonghean.vn)-第34号决定中关于贸易促进计划支持资金的制定、评估、发放和管理程序的规定已不再适用,需要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进行替换。
11月9日下午,在省委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鸿荣同志的主持下,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并提出关于取代2016年4月21日省人民委员会第34/2016/QD-UBND号决定的决定草案的意见,该决定是关于实施本省贸易促进计划的内容、支持水平、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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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的代表。摄影:Thu Huyen |
省人民委员会2016年4月21日第34/2016/QD-UBND号决定关于实施贸易促进计划资金的内容、支持水平、管理和使用规定已经实施,为该地区贸易促进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奠定了法律基础。
然而,最近政府和总理颁布了与该领域相关的许多新内容的法律文件。贸易促进需要在本地完成。
因此,第34号决定中关于贸易促进项目资金开发、评估、拨付和管理程序的规定已不再适用,有必要予以取代,并符合现行法律规定。
据此,《决定草案》规范了义安省贸易促进资金的内容、支持水平以及管理和使用情况,共3章14条。项目实施单位包括:工业和贸易部,义安省投资、贸易和旅游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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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委员会举办的“产品供需对接”研讨会上,各手工艺村生产的竹藤制品正在展出。图片:Thu Huyen |
建议的支持活动包括:组织和参加国外贸易展览会;在义安省组织出口产品展览会;组织出国贸易代表团;聘请国内外专家提供咨询。产品开发、提高产品质量、发展对外贸易、开拓国外市场。
草案还提出了对开展贸易促进计划时开展活动的组织的支持金额,具体分类并按照活动清单中的相应级别进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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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鸿荣在会议结束时致闭幕词。图片:Thu Huyen |
在听取各部门、地方的意见后,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鸿荣表示,起草机关——工贸厅需要吸收并重新制定版式,避免重复和混乱;审查将条款与相应内容结合起来,观点是必须详细、简洁、易于理解。
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还建议,工贸厅应将各部门分开,不要制定通用的规章制度,因为每个部门的活动各不相同,环境和推广地点也不尽相同。最重要的是,制定贸易促进计划支持方案必须严格遵循省党部第十九次代表大会决议,因此有必要重新研究并提交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