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委员会对一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了审查和处分。
两天内(7月12日至13日),中央检查委员会第30次会议在河内举行。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席陈锦秀同志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中央巡视委员会审议并形成如下内容:
一、根据中央检查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对清化省委常务委员会及部分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处分决定,根据党内法规,中央检查委员会决定对以下人员给予处分:
警告2011年至2016年、2016年至2021年任期清化省人民委员会党委及同志:阮德权——原省委常委、原省委委员、原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玉辉——原省委委员、原省委委员、原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陶武越——省委委员、滨山市委书记;武廷兴、陶仲贵——原省委委员、原资源环境部部长。
罢免2016-2021年任期清化省人民议会党团及同志:黎英俊——省委副书记、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原省委委员、原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麦春廉——省委常委、省委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梁达胜——省委委员、三山市委书记;杜友贵——信息传媒部部长。
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政治局、书记处对2010-2015年任期和2015-2020年任期清化省委常委及下列同志进行审查和纪律处分:梅文宁——原中央委员、原中宣部常务委员会副部长、原省委书记、原党代表团书记、原省人民议会主席;郑文战——原中央委员、原省委书记、原省人民议会主席、原党委书记、原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廷雄——原省委副书记、原党委书记、原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黎氏薄——原省委常委、原党委委员、原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范邓权——原省委委员、原省委委员、原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文雄——原省委委员、原计划投资部部长;郑有雄、黄诗平——原省委委员、原清化省卫生厅厅长。
中央检查委员会提请清化省委常务委员会依据职权,对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中央检查委员会审议了莱州省委关于对违规党员进行纪律处分的建议,认为:
莱州省委委员、总督察阮青智同志政治思想、道德、作风下降,收受贿赂,包庇下属收受贿赂,违反党内法规和国家关于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行为的法律规定,违反党员的禁忌和模范职责,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引起社会公愤,给党组织和督察机关的声誉带来负面影响。
中央检查委员会根据党的有关规定,建议书记处对阮青智同志进行考察和纪律处分。
三、中央检查委员会在审查对省委常务委员会和省委检查委员会执行党内检查、监督和纪律任务情况的检查结果;对山罗、宁平、昆嵩等省中央管理干部财产收入申报情况的检查结果时发现:除基本优点外,被检查的党组织和党员在领导、指导、组织执行检查、监督和纪律任务方面,在管理和使用党的财政和资产以及申报财产收入方面也存在一些违规和缺点。
中央巡视委员会要求,受巡视的党组织和党员要发扬优点,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纠正指出的不足和问题;加强各级党委、党组织和巡视委员会对巡视监督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重点检查政治思想、道德建设、作风建设、党员纪律检查规定执行情况、示范引领责任落实情况以及社会上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四、这次会议还审查并决定了其他一些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