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维桢纪念地的纪念碑排名为何出现延误?
阮维贞同志福寿乡(宜禄乡)纪念地自2018年8月落成并投入使用,但截至目前,随着部分物品的损坏,该纪念地尚未被列为文物。

9月26日,义安电子报刊登了一篇文章“亟需修复阮维桢同志纪念馆”由此可见,纪念馆的茅草屋顶已经腐烂,各个房间都有洞。
自2020年以来,阮维桢同志的家人和宗族曾三次要求更换瓦屋顶,以确保房屋的安全性和耐用性,并与房屋的现有结构保持一致。宜禄县第十二届人民议会也通过了一项决议,批准了该县工程项目的投资政策,其中包括“将位于宜禄县福寿乡的阮维桢同志纪念馆的茅草屋顶更换为瓦屋顶并修缮部分设施”的项目。然而,自该决议发布以来,已过去4个多月,该项目至今仍未实施。

针对这一问题,宜禄县建设投资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陈越景先生表示,“宜禄县福寿乡阮维桢纪念馆茅草屋顶更换为瓦屋顶及部分修复工程”之所以延期实施,是因为这是一个特殊的项目,涉及古建筑,蕴含着历史和精神,因此对负责编制该项目经济技术报告的单位非常“挑剔”。陈越景先生肯定地说:“直到去年9月,委员会才找到一家单位负责编制经济技术报告,该单位也进行了调研。预计从现在到年底,该项目将完工。”

除了修复、整修纪念馆之外,阮维桢同志的家人和家族多次呼吁但一直未能解决的另一个问题是将纪念馆定为遗迹。
阮维桢同志的侄子、居住在宜禄县关行镇的阮廷娣先生(1953年出生)表示:“关于该项目已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但尚未被列为文物的问题,从2020年至今,其家族和宗族已多次向主管部门和部门请愿。但通过与县有关部门的会面,其家族和宗族尚未就此问题得到明确的解释。”
宜禄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陈氏英雪表示:“县人民委员会于2020年9月向宜安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文化体育厅提交了第289/Ttr-UBND号文件,要求对位于宜禄县福寿乡的阮维桢纪念地进行文物评定。但目前的问题是,该项目尚未完成结算手续,因此县里没有足够的基础来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完成该项目的文物评定手续。”
谈及阮维桢纪念馆项目启动6年多以来为何至今仍未完成结算手续,宜禄县建设投资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陈越景表示,主要原因是在编制建设投资项目文件过程中,管理单位发生变更,导致文件丢失,给项目结算带来困难。
2012年,省人民委员会以第31/QD-UBND.DTXD号决定批准编制建设阮维桢同志纪念区投资项目的技术经济报告。2013年3月27日,该项目技术经济报告已获宜禄县人民委员会批准,并于2014年10月正式开工。然而,在县建设投资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该项目所有相关工作均由县级项目管理委员会承担。2014年6月县建设投资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由于人员轮换,先前的文件资料丢失,影响了项目的实施进度。
此外,项目竣工后不久,在纪念地建造纪念香房的承包商代表去世,导致竣工结算文件难以完成。不过,目前该项目的竣工结算文件已经完成;9月底,区建设投资管理委员会已将文件送交区财政计划部门进行评估,并提交区人民委员会批准。陈越景先生 - 义禄县建设投资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同时,省古迹管理委员会主任陈氏金芳女士补充道:“接到宜禄县人民委员会的报告后,在文化体育厅的指导下,省古迹管理委员会对纪念地进行了检查,并指导其按规定补充符合列为古迹资格的内容和物品。目前,县各专业部门和分支机构已与阮维桢同志的家属和宗族协调,在纪念地补充了大量文件和文物……目前的问题是,纪念地建设用地尚未从农村住宅用地转为遗迹用地,因此无法划定遗迹保护区——这是建立遗迹等级档案的重要程序之一。”

关于土地用途转换问题,福寿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阮伯松表示:“几个月前,县文化信息厅代表要求乡办理将农村土地转为遗址土地的相关手续,但由于县自然资源环境厅没有指示,乡政府没有依据。直到9月24日,在乡政府代表与县自然资源环境厅举行会议后,乡政府才派员到县政府复印了与遗址相关的土地登记册。
由此可见,目前的问题是,该项目土地来源原为阮维贞同志家3户的住宅用地,但至今只有1户办妥了分离后补办土地使用权证的手续;另外2户并没有真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分离后补办土地使用权证的手续,导致该项目土地用途转为遗迹地的手续执行中遇到很多困难。
宜禄县文化宣传部副部长阮廷阳在接受《乂安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个人感到很不耐烦,因为阮维桢同志纪念地多年来一直未被列为文物。
县文化信息厅积极建议县人民委员会指示并督促各部门、办事处加快推进有关工作,修缮、美化阮维桢纪念地各项设施,完成报送文化体育厅的档案,将该项目列为省级文物,使之真正成为缅怀老一辈典型领导贡献、为教育年轻一代传统做出贡献的红色地址。
阮廷阳先生——义禄县文化信息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