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盗窃财物”刚出狱又多次继续作案
(Baonghean.vn)——Thai Van Trieu 曾两次因“盗窃财产”而入狱,之后他又继续偷窃 Do Luong 区两名妇女的摩托车。
8月29日上午,越南杜良县人民法院以盗窃财物罪对被告人Thai Van Trieu(1995年出生)一案进行审理。Thai Van Trieu家住安城县元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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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文朝在庭审中。照片:明达 |
据案卷介绍,2018年5月21日上午11点40分左右,Thai Van Trieu独自从安城县乘坐公交车前往杜良县,意图盗窃一辆摩托车。到达杜良县盛山乡7组公潭汽车修理厂后,Thai Van Trieu发现Nguyen Thi L.女士的一辆SIRIUS牌摩托车无人看管。Thai Van Trieu用自制撬锁工具迅速打开锁,骑上摩托车发动引擎,将偷来的摩托车开往安城县源清乡出售。
2018年5月25日中午12点30分左右,Thai Van Trieu独自一人从安城县乘坐公交车前往杜良县继续盗窃摩托车。下车后,Trieu前往杜良县安山乡安富村,看到Nguyen Thi H.女士的Jupiter摩托车停在售货亭。Trieu立即用扳手打开摩托车锁,并将其带到安城县出售。
据悉,被告人泰文昭因“盗窃财物”罪名,已两次被法院审判。
依据案件全部卷宗、法庭审理过程及相关细节,杜良县人民法院一审法官以“盗窃财产”罪判处泰文昭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