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乡荣获新农村建设先进集体证书
(Baonghean.vn)——9月22日上午,兴原县兴隆社隆重举行2017年新农村建设标准达标表彰证书颁发仪式。
出席欢迎仪式的有原越共中央委员、原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阮廷香同志,省新农村协调办公室代表,各厅、部门代表,兴原县领导,兴隆公社各代杰出人士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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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兴原县代表以及兴隆乡优秀子弟出席颁奖仪式并领取新农村标准证书。图片:阮海 |
仪式上,兴隆公社回顾了实施国家新农村建设目标计划六年来的历程。兴隆公社从一个纯农业公社起步(仅达到19个标准中的5个),虽然还存在许多局限性,但凭借不断的努力和奋斗,兴隆公社已经提出了许多积极主动、富有创意的解决方案,成功实施了新农村建设目标计划。
除了选择重点投资项目外,公社还懂得如何宣传和动员人们实现交通目标、社区文化机构以及发展生产和商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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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乡举行文艺演出,庆祝兴隆乡新农村标准证书颁发仪式暨幼儿园达到国家标准公告仪式。摄影:阮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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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兴隆乡颁发2017年新农村建设国家标准认可证书,并颁发5亿越南盾的竣工奖金。图片:阮海 |
得益于此,经过6年的发展,随着基础设施的巩固,为提高生产能力服务,该社已拥有近50个农场和近300个个体生产经营户,合作社也相继成立和发展,为当地近3000名工人创造了就业机会和稳定收入。人均收入从2011年的1500万越南盾/人增加到2017年的2860万越南盾/人,贫困率从9%以上下降到4.47%;政治体系日益健全完善。
6年间,兴隆公社为实施新农村标准筹集资金近1330亿越南盾,其中各级国家预算拨款近250亿越南盾,其他投资计划和项目投入资金近510亿越南盾,群众自筹资金近580亿越南盾,占总预算的43.6%……
幼儿园、文化馆、公社行政总部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同步新建、同步投入,交通道路基本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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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向兴隆乡四个在新农村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颁发奖状。图片:阮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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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原县领导为兴隆乡幼儿园颁发国家级标准证书和文化单位称号。摄影:阮海 |
在公布和接受新农村建设达标表彰证书仪式上,省人民委员会还宣布决定奖励5亿越南盾,并向2011-2017年阶段在兴隆乡携手建设新农村运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4个集体和4名个人颁发奖状。
值此之际,兴隆公社还宣布,该公社幼儿园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荣获文化单位称号。兴原县人民委员会宣布,向完成奖励7亿越南盾的决定,并向在兴隆公社新农村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颁发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