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对非法储存爆竹和毒品的被告人进行流动审判
(Baonghean.vn)- 2月2日上午,荣市人民法院在义富乡第13街区对非法贩卖和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爆竹罪进行了流动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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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文荣(Nguyen Van Vinh),住清昌县清开公社1号村,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因非法持有烟花爆竹。 |
荣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储存爆竹罪起诉的嫌疑人是阮文荣(Nguyen Van Vinh,1988年出生),家住清章县清开乡第一村,因在西贡清安医院附近运输15公斤爆竹而被黎利坊警方逮捕。
经审理,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荣市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的规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
在庭审中,荣市人民法院还审理了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嫌疑人,包括:潘文成(1991 年出生),居住于黎利坊 12 号街区;裴越福(1977 年出生),居住于兴政乡 3 村;邓英俊(1977 年出生),居住于荣市长氏坊 6 号街区。
审判小组依据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据刑法的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四年至四十八个月。
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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