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危险传染病给人看会被刑事起诉吗?
(Baonghean.vn)——传播危险传染病的犯罪行为是否会受到刑事起诉?这是义安省桂风市(Que Phong)的何氏心女士(音译)所关心的问题。
回复:根据2017年修正补充的2015年刑法第240条关于向人传播危险传染病罪的规定,其规定:
1.任何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危险传染病传播给人,处以50,000,000至2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或1年至5年监禁:
a)将可能向人类传播危险流行病的动物、植物、动植物产品或其他物品带出疫区,或者允许带出疫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b) 携带或允许携带已感染疾病或携带可传播给人类的危险病原体的动物、植物或动植物产品进入越南境内;
c) 其他向人们传播危险疾病的行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
a)导致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或卫生部长宣布疫情;
b) 导致死亡。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至12年有期徒刑:
a)导致总理宣布疫情;
b) 造成两人或两人以上死亡。
4.违法者还可能被处以20,000,000至1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禁止担任职务,从事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01至05年。
因此,向社区传播传染病的个人可能会受到刑事起诉。违法者最高可被判处12年监禁。
此外,违法者还可能被处以 20,000,000 至 100,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禁止在 01 至 05 年内担任职务、从事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