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发布虚假、未经核实的新冠肺炎疫情信息行为
(Baonghean.vn)——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斗争正变得越来越复杂和难以预测。在社交媒体上,当局和民众面临着一系列虚假信息,包括分享和传播新冠肺炎患者个人信息。
用未经证实的信息“混淆”舆论
义安省出现感染病例的时间新冠肺炎,一些人在社交网络上分享、传送和传播来自非官方、未经核实和虚假来源的信息,特别是患者的个人信息。
2021 年 6 月 15 日上午,荣市警方与义安省警察局网络安全和高科技犯罪预防部门协调,传唤并起诉了 Facebook 账户“Phuong Linh”的所有者 NTPL,原因是其发布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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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PL,脸书账号“Phuong Linh”的拥有者,在警察局。照片由 CATP 提供 |
此前,2021年6月14日,通过监控网络空间情况,当局发现“Phuong Linh”脸书账号发布了一篇有关荣市Ha Huy Tap坊一名农村居民感染新冠肺炎病例的文章,并附有一名妇女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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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账号“Phuong Linh”发布虚假内容。图片来源:CATP |
但经核实,文章中女子形象并非河辉塔坊感染新冠肺炎的病例,文章内容中提到的2021年6月14日凌晨4点,荣市河辉塔坊有3例病例的说法完全不属实,造成民众混淆。
同样,6 月 17 日,宜禄县警察局表示,他们已与宜泰乡警察局协调,传唤居住在荣市兴禄乡的 CTL(生于 1992 年),因其发布虚假信息。具体而言,6月16日,通过检查社交网络,当局发现一个名为“Linh Nhung”的脸书用户发布了与荣市Ha Huy Tap坊一名农村居民感染新冠肺炎病例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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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的CTL。图片来源:CSCC |
帖子内容为“谁在等待Nghi Thai和T.M(角色名缩写-PV),我无法呼吸”,并评论道“和TM睡了,现在我老婆锁了门不让我出门,如果我们死了,我们都会死”。
CTL在警察局服刑期间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因此,L.在谣言四起且缺乏核实的情况下,匆忙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虚假信息。
同样在2021年6月16日,Facebook账号“Nguyen Van Gia Bao”在“Anh Son Nha Choa”群组中发布了一篇文章,内容如下:“我希望乡县地方当局关闭所有餐饮场所和市场,以保障健康,避免疫情蔓延。目前,疫情已蔓延至开山6村,我感到担忧。”。上述信息完全是虚假信息,造成民众混乱。安山警方已传唤居住在安山县和山乡的NVN,其脸书账号“Nguyen Van Gia Bao”的所有者,因其发布有关新冠肺炎疫情的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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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书用户“Nguyen Van Gia Bao”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帖子。照片:警方提供 |
在调查机构,NVN承认了自己的违规行为,并表示原因是由于研究不完整以及社交网络上的信息,因此他发布了文章,删除了虚假信息,并承诺不再重复违规行为。
此前,5月6日下午,P.D.L先生(1950年出生,居住于荣市义富乡第一村庄)和NTH女士(1987年出生,居住于荣市兴平坊长进区)在个人脸书上发布了经过编辑的乂安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结果回复表图片,其中4人的结论明确为阴性,而NTA先生(居住于荣市黎利坊)的检测结果则被记录为“SAR”。
该虚假信息迅速传播,引起众多网民关注,造成社会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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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正在与居住在荣市兴平坊的NTH女士合作。图片:琼庄 |
在警察局,L先生和H女士配合当局,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从个人Facebook页面上删除了该帖子,并承诺不再重犯。
发布上述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不仅造成社交网络信息流通混乱,引起社会混淆,影响他人名誉和尊严,也使国家疫情防控工作面临诸多困难。
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据 Trong Hai and Associates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Nguyen Trong Hai 律师称:法律有严格的规定,禁止人们利用媒体,特别是社交网络,传播虚假、歪曲和未经证实的信息。
具体而言:2018年《网络安全法》第8条d点严格禁止利用网络空间实施以下行为: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社会混乱,对社会经济活动造成损害,给国家机关或公务员的活动造成困难,侵犯其他机关、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该法第9条还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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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新冠肺炎疫情的大量虚假信息引发公众困惑。 |
违反上述规定的主体,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追究。
关于行政处罚:根据第15/2020/ND-CP号法令,规定在邮政、电信、无线电频率、信息技术和电子交易领域的行政处罚,利用社交网络提供和传播虚假信息、虚假信息、歪曲信息、诽谤、侮辱机关、组织声誉、个人荣誉和尊严;提供和传播虚假信息、引起民众恐慌、煽动暴力等行为,将被处以10,000,000越南盾至2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
此外,该规定还规定了补救措施,要求个人和组织立即删除上述虚假或误导性信息。但上述处罚措施针对的是组织,违反该规定的个人将被处以组织罚款的一半,即根据第15/2020/ND-CP号法令第4条第3款的规定,罚款金额为500万越南盾至1000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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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将对所有居民进行快速新冠检测。图片:Thanh Cuong |
关于刑事追诉,在严重的程度上,在计算机网络或电信网络上发布违反法律规定信息,引起不良舆论,降低机关、组织和个人的声誉和荣誉;对安全、秩序和社会安全造成负面影响……将根据2015年《刑法》第288条关于非法发布或使用计算机网络或电信网络上信息罪的规定进行起诉,最高处罚是300,000,000越南盾至1,000,000,000越南盾或最高7年监禁。
此外,违法者还可能被处以 20,000,000 至 200,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禁止在 01 至 05 年内担任职务、从事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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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要求义安省公安局依法严厉调查和处理违反《医疗诊疗法》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违反提供和共享新冠肺炎患者相关检测结果和病历的行为。图片:Thanh Chung |
此外,鉴于近期疫情,社交网络(Zalo、Facebook)上出现了新冠肺炎患者的病历和检测结果,提供了一些非官方的疾病预防和新冠肺炎检测信息,引发民众混乱。2021年6月16日,义安省卫生厅也发布了2315/YT-VP号公文,内容是:未经卫生厅厅长同意,严禁提供和分享新冠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检测结果。
随后,2021年6月18日,义安省卫生厅发布第2395/SYT-VP号文件,要求义安省公安局依法调查并严肃处理违反《医疗检查法》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违反提供和分享与新冠肺炎患者有关的检查结果和医疗记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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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15/2002/NDCP号法令第84条第2款C点(非法收集、使用、传播和交易他人个人信息)的规定,在社交网络上随意发布新冠肺炎患者个人信息,最高可被处以3000万越南盾的罚款。此外,发布、分享和传播患者信息的行为也违反了《医疗检查和治疗法》第8条关于尊重隐私权的规定,具体如下:“对医疗记录中记录的健康状况和隐私信息进行保密”。
目前,当局除了加强巡查、严厉查处散播、发布有关新冠肺炎疫情不实信息的案件外,也建议民众关注官方大众媒体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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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山县警方已传唤发布虚假新冠疫情信息的账号所有者进行调查。图片:Thai Hien |
不发布本地区卫生部门未公布的新冠肺炎疫情信息;不发布未经主管部门签署下发的指示、报告的摘录或全文;不发布侵犯患者隐私、引起社会混乱、影响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