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杀人被判入狱13年
(Baonghean.vn)-10月17日上午,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黎文红(1965年出生),居住于义禄县义文乡,因谋杀罪名开庭一审刑事审判。
根据起诉书,黎文红(Le Van Hong)和阮玉华(Nguyen Ngoc Hoa,1967年出生)在一个建筑队工作。2016年7月9日早上,黎文红上班迟到,阮玉华表示抗议,并叫他“回家”。两人发生争执、言语冲突,甚至互相挑衅,但被同事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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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黎文红在庭审中 |
听到阿华的咒骂,洪某手持撬棍,将撬棍扔向阿华,导致撬棍击中受害人左胸。作案后,洪某逃离。
Hoa 先生被送往急诊室,但由于伤势严重(肺穿孔、急性失血),后来死亡。
在胡先生死后,黎文洪向调查机关自首并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庭审中,黎文洪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称自己因被阿花辱骂而愤怒不已,无法控制自己。事发后,被告人家属向受害人赔偿了3000多万越南盾。
综合考虑案件整体情况,并考虑加重和减轻处罚情节(自首、如实供述、在柬埔寨执行国际任务期间荣获勋章等),合议庭判处黎文红13年监禁。此外,被告还须赔偿受害者家属7260万越南盾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和丧葬费,并每月向黎华的父亲提供30万越南盾的赡养费。
阮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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