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两年,财务主管兼会计贪污14亿越南盾
在任职两年期间,Thuy 利用担任同塔省新红区内务部会计和财务主管的职务之便,贪污了 14 亿越南盾。
5月28日,同塔省侦查警察局以“侵占财产罪”起诉并临时拘留李氏水(37岁,居住于新红县沙莱镇2村)4个月。
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送达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决定。 |
调查结果显示,2016年至2017年,Thuy是新红县内务部的一名雇员。工作期间,Thuy担任出纳员,后转为会计。
Thuy利用其职务和职权,挪用了约14亿越南盾。调查机构正在继续调查和查明此案,很快就会将嫌疑人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