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持刀伤人被判入狱 3 年
(Baonghean.vn)- 9月27日,义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梁文权(1985年出生)一案,梁文权家住义丹县义林乡郎三村,因犯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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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梁文权。照片:明泰 |
虽然梁文权与黄氏典女士、黄氏岽女士及黄文阳先生没有发生过冲突,但梁文权生性泼辣、好斗,于2017年1月1日下午1点30分左右从家中携带一把50厘米长的尖刀,翻过篱笆来到位于义丹县义林乡郎三的梁昆先生家,与上述3人见面,并多次刺伤了典女士、岽女士和黄文阳先生。
具体造成3人受伤,其中黄氏宮女士致残率为7%,黄氏典女士致残率为8%,黄文阳先生致残率最高,为12%。梁文权对受害人造成的总致残率为27%。
梁文权的行为已构成“使用危险武器罪”和“流氓罪”。
审理中,梁文权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审判庭依据《刑法》第104条第2款的规定,判处梁文权有期徒刑3年,并向3名被害人赔偿损失6400万越南盾。
明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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