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X 诈骗出售荣市公寓,挪用资金逾 40 亿越南盾
(Baonghean.vn) - Ngoc只有一套公寓,她伪造文件并将其出售给许多人,挪用了超过40亿越南盾。Ngoc用诈骗所得的钱投资了虚拟货币,并将其用于个人开支。
乂安省人民法院近日对被告人朱氏美玉(26岁),居住于荣市长氏坊,因涉嫌“侵占财产罪”和“伪造机关、组织印章和文件;使用伪造的机关、组织印章或文件”一案进行一审开庭审理;对被告人黎春孟(32岁),居住于乂禄县乂长乡,因涉嫌“伪造机关、组织印章和文件”一案进行一审开庭审理。
案情显示,2020年初,朱氏美玉签署了一份合同,购买位于荣市滨水坊嘉盛发公寓楼的一套公寓。随后,朱氏美玉将该套公寓抵押给银行贷款。

2022年1月,因需要资金投资股票,Ngoc向银行借款提取文件,然后将其抵押给荣市一家典当行的老板,借款9亿越南盾。双方签署并公证了公寓过户文件。
大约四个月后,由于欠债累累,又无力偿还,Ngoc萌生了诈骗的念头。尽管他已将原件转移给典当行,但Ngoc仍挂失了原有的购房合同,要求嘉盛发公司重新签发另一套文件,意图继续利用这套文件骗取他人借款。在获得重新签发的购房合同后,Ngoc从Le Duc A先生手中骗取并侵吞了近7亿越南盾。
随后,Ngoc想出伪造公寓买卖文件,以抵押公寓借钱进行诈骗的主意。2022年6月5日至6月13日,在Le Xuan Manh的帮助下,两人订购了印有出售公寓的公司名称和公司董事姓名的印章,并伪造了5份公寓买卖合同、3份公寓交接备忘录、8份收据和4张公司增值税发票。
2022年6月16日至7月6日,阮玉某利用虚假的购房合同,在河静省荣市和义春县骗取并侵占了5人的财产,共计36亿越南盾以上。因此,阮玉某从6名受害人手中骗取并侵占的金额共计43亿越南盾以上。
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人Ngoc供述,他将从受害者那里骗取的钱财投资于虚拟货币,并全部用于个人开支。
陪审团认定,这是一起特别严重的案件,被告人不择手段实施诈骗,引起社会公众和群众的恐慌,需要严肃处理。
综合考虑案件情况,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朱氏美玉有期徒刑19年,以伪造机关、组织印章、文件罪判处5年;使用伪造机关、组织印章、文件罪判处5年;被告人总刑期为24年。
黎春孟因伪造组织文件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民事部分,法院判决被告人黎玉某赔偿被害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