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囚犯像动作片一样越狱

August 28, 2016 09:22

三名囚犯用牙膏和沙子锯断了五根铁窗栏,然后挖了一个厕所逃离牢房......

嘉莱省人民法院刚刚以“越狱”罪名判处三名囚犯,分别是阮德行(Nguyen Duc Hanh)、陈文禄(Tran Van Loc)(均为9年)和陈清南(Tran Thanh Nam)(9年6个月)。陈文禄因“盗窃财产”被判处额外4年监禁。所有刑期均与目前正在服刑的刑期累计。

Chân dung ba phạm nhân trốn trại: Ảnh NLĐO
三名越狱囚犯的肖像:图片来源:NLDO

据人民法院介绍,囚犯南某因“奸淫儿童”、“抢劫”、“盗窃财物”、“越狱”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3个月零6天,于2010年12月16日被捕。囚犯韩某因“杀人”、“抢劫”、“越狱”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5个月零9天,于2008年4月18日被捕(均关押在9号牢房)。囚犯Loc因“盗窃财物”、“抗拒执行公务”、“越狱”和“故意伤害”等罪名被判处15年5个月零3天监禁,于2010年7月29日被捕(关押在8号牢房),关押地点为公安部第八总局嘉忠监狱同一分局1号营。

2015年12月初,Nam萌生了越狱的想法,于是邀请Hanh和Loc一起。2015年12月底,三人去取米晒太阳时碰面,继续商讨越狱计划。Loc说:“挖墙、切砖、锯铁条是我的工作。”Loc随后指点江山,并给了Nam一件囚犯的衬衫。Nam和Hanh用从囚犯衣服上取下的纤维,用牙膏和沙子混合,编织成网,用来锯断窗户上的铁条。

到了2016年1月初,每天晚饭后,Nam和Hanh都会轮流锯9号牢房的铁条。每次锯完后,他们都会用米和牙膏把铁条封住,并轮流唱歌、敲击塑料箱,以免被警察检查发现。到1月20日,他们三人已经锯完了5根铁条,但由于警察经常检查,他们无法逃脱。

1月25日下午4点左右,Loc得知铁条被锯断后,要求Nam和Hanh“趁机拔掉铁条,挖墙”。约1小时后,Hanh用锯掉的铁条(直径20,长38.5厘米)在9号牢房至8号牢房的墙上(40x28厘米)凿了一个洞,让Loc爬过去,Nam则敲打着塑料桶,唱歌制造噪音。

当天晚上8点左右,Loc成功进入9号牢房。三人未能突破9号牢房后的墙壁,继续尝试挖开厕所的平台。成功将平台打碎后,他们浇水软化土壤,然后用塑料杯和碗将土铲到地板上。三人挖了一个宽约1.2米、深约1米的洞,并挖了一条长约3米、直径约70厘米的隧道,一直通向9号牢房后的院子,然后一直挖到院子地面。

1月26日3时许,趁着风雨,三人依次爬出,用泥土填满洞口,然后想办法爬过防护栏逃离一号分营的拘留区,跑进营地附近的森林、田野里躲了起来。过了一会儿,他们又各奔东西,继续逃跑。

在前往胡志明市的途中,Loc从芒阳县一名居民手中偷走了一辆摩托车。2月5日,Loc在安江省富新县富美镇藏匿时被发现并逮捕。

2月25日,阮德行在平福省同泽镇平新坊一家餐馆喝酒时,被嘉忠监狱警察与平新坊警察和同泽镇警察联合逮捕。

至于陈青南,经过多日的四处游荡,于3月24日被多乐省拉克县多波乡拜阿村嘉忠监狱警察逮捕。

此前,据媒体报道,1月26日,嘉中监狱副监狱长陈文辉上校对三名越狱囚犯发出特别通缉令,他们分别是:阮德行(Nguyen Duc Hanh,又名阮玉兴,1982年出生,海阳省人,住海阳省嘉禄县嘉川市陈斗村);陈清南(Tran Thanh Nam,1985年出生,兴安省人,住多乐省乐县多良乡);陈文禄(别名桑“大头”,1978年出生,住安江省富新县富美镇上二村)。

根据 NL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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