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社会保障-卫生部:有效协调,确保医疗保险参与者获得最佳福利
(Baonghean.vn)-为了有效实施健康保险政策,近年来,越南社会保障局与卫生部密切配合,在有效实施健康保险检查和治疗方面达成共识,为保护和照顾人民健康做出贡献。
配合卫生部制定、修改医疗保险法律政策。
提供有关医疗检查和治疗、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的数据,总结所取得的成果,分析组织实施政策过程中的优势、困难和障碍,并建议对《医疗检查和治疗法》、《招标投标法》(用于药品和医疗设备和用品的招标)、修改第146/2018/ND-CP号法令的法令等法律文件和实施指导文件进行适当的修改,指导实施《健康保险法》的一系列措施。

密切有效配合卫生部等各部委,向国会和政府提出建议,出台多项政策,解决药品、医疗设备和用品采购、招标、管理和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国会2023年1月9日第80/2023/NQ-QH15号决议,允许将药品流通注册证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底;2023年3月3日第07/2023/ND-CP号决议,解决医疗器械管理中的多项困难;政府2022年11月5日第144/NQ-CP号决议和2023年3月4日第30/NQ-CP号决议,解决医疗保险诊疗费用支付困难,确保诊疗所需药品、医疗设备和用品的供应。医疗保险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越南社会保障局配合卫生部出台多项指导文件,按照疫情时期组织医疗检查和治疗以及支付医疗保险检查和治疗费用,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创造便利条件:与新冠肺炎治疗机构签订合同,将慢性病门诊药品提供时间延长至3个月,解决新冠肺炎合并基础疾病支付问题。
监督检查、治疗纪律的执行情况和医保检查、治疗费用的支付情况。
随着近1.3万家医疗机构诊疗数据互联互通以及电子化考核系统的应用,医疗保险诊疗费用的管理和监控取得了显著成效,各医疗机构也越来越多地遵守卫生部的规定。2017年扣除的费用为2.584万亿越南盾,2021年减少了1.414万亿越南盾以上,2022年减少了9550亿越南盾。从中央到地方参与药品采购招标委员会,有助于减少招标失误。
近年来,药品价格持续下降,且各地价格差异不大。应通过医疗保险评估信息系统和现场检查,密切监测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的执业注册和行医情况。近年来,越南社会保障局发现多起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发放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要求的医务人员仍获发执业证书)、执业行为不符合规定(专业活动范围错误、未注册行医但仍为患者进行检查和治疗等)的情况。

提高成本支付的透明度医疗检查和治疗: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必须将日常数据连接到健康保险评估信息门户,以帮助监控治疗处方和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健康保险滥用行为。
改革医疗保险审查和治疗的行政程序
实行以居民身份证办理医保诊疗,替代纸质医保卡办理诊疗,有利于简化手续,节省群众办理诊疗手续的时间……
生物识别技术在医疗检查、治疗机构的初步应用,不仅保障了群众的权益,而且可以节约成本,加强机构管理,防止医保基金的浪费和牟取暴利。

加强民众、医疗机构及社保机构之间的互动:应用VssID,民众可以了解自己的体检及治疗历史,这是建立电子健康手册的前提。
提供并共享医保参保人员、医保检查、治疗等数据,建设全国人民健康数据库。
克服药品和医疗用品短缺

自2022年中期以来,全国许多医疗机构出现药品和医疗用品短缺的情况,政策问题也影响到医疗保险检查和治疗费用的支付,影响到医疗保险患者的权利。越南社会保障局及时指示地方社会保障机构秉持最高责任感,密切配合卫生部门指导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医疗保险检查和治疗所需的药品和医疗用品的充足供应。特别是政府于2022年11月5日颁布关于确保药品、医疗设备和医疗保险检查和治疗费用支付的第144/NQ-CP号决议后,许多政策和机制困难已得到解决。截至2022年第四季度,各地药品和医疗用品短缺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
协调处理付款问题医疗检查和治疗健康保险
越南社会保障局已与卫生部及相关部委协调,提出相关政策机制,以消除困难和障碍。2023年3月4日,政府颁布了第30/NQ-CP号决议,该决议修订了政府2022年11月5日第144/NQ-CP号决议第4条。该决议已基本消除了在使用医疗设备和支付使用这些设备进行的技术服务费用方面的困难和障碍。

解决费用支付困难医疗检查和治疗健康保险
2022年12月,越南社会保障局已拨付足够资金用于医疗保险检查和治疗,超出了根据省社会保障局评估的数据,2021年预算中分配给省社会保障局的支付总额。省社会保障局已向医疗保险检查和治疗机构支付了款项。超出政府总理2021年为河静、宁平、富寿、太原、清化5省下达的预算的金额,越南社会保障局已向管理委员会提交批准,并提交总理追加批准。
解决 2020 年及之前不符合支付条件的未付费用
2022年12月国家审计报告中编制的总金额为2.128万亿越南盾,其中1700亿越南盾属于卫生部管辖。这些主要是超出总理预算的支出。目前,越南社会保障已基本完成审查评估,将向管理委员会报告,并提交总理批准,以补充上述支出。
因此,本着优先保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的目标,近年来,越南社会保险部门与卫生部门在制定和组织实施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工作中已达成共识、团结一致、决心坚定,致力于全民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未来,随着《健康保险法》的修订,两部门应继续在政策制定和实施领域保持密切配合与共识,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权益,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平衡与可持续发展。
到2023年6月底,全国实现靠近92% 的人近91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百万。仅2023年上半年,全国就有近8300万人次通过医疗保险对住院和门诊患者进行检查和治疗,评估和支付金额超过57万亿越南盾。这是我国继续努力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前提。获得到2025年,95%的人口将参加医疗保险第20-NQ/TW号决议2017 年 10 月 25 日第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加强保护、关心和增进人民健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