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 Do Luong 县的 Ta Lam 堤坝段管理存在不足
(Baonghean.vn)穿过 Do Luong 县的 Lam 堤坝路线长 16.3 公里,然而,多年来,由于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堤坝防护走廊并未得到认真实施。
杜良县的蓝堤贯穿长山、东山、琉山、多山、中山、顺山和陈镇等乡。其中,多山、中山和顺山三个乡的堤坝较长。其余乡的堤坝较短,但根据《堤坝法》,这些乡都是违法行为频发的地区。
在柳山乡,许多居民区就位于堤防防护走廊上。根据《堤防法》,居民区内的堤防防护走廊宽度为5米,河边居民区外的堤防防护走廊宽度为20米,田野边的堤防防护走廊宽度为25米。然而,目前大约有100户居民在堤防防护走廊上拥有房屋和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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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良镇堤坝走廊沿线的房屋、电线和茂密的植被。图片:阮龙 |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通过对一些居民和地方政府的调查,据说在1978年之前,这些地区的堤坝位于居民区之外。1978年,一场大洪水冲垮了堤坝。之后,堤坝被移到了居民区,例如:陈镇、六山、东山、长山、顺山。许多居民将土地捐献给国家修建了堤坝。对于许多居民来说,堤坝线正好穿过他们居住土地的中央,所以现在房子在堤坝的这一侧,花园在堤坝的另一侧。
其实,这些户人家都有土地使用权证,因为自古至今,他们家的土地一直存在。修建堤坝时,《堤坝法》还没有颁布。有些户人家把自家的宅基地分给子女建房,这违反了《堤坝法》,但处理起来很棘手,因为这是他们家的土地。根据《堤坝法》,需要搬迁,但搬迁过程非常复杂,涉及补偿等诸多问题。
杜良县堤坝管理处处长黎廷绍表示,目前杜良县和清章县的堤坝水面较小,平均只有3米,亟需扩建。但根据自然灾害防治厅的规定,只有水面宽度达到6米及以上的堤坝才可以进行堤坝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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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坝法》明确规定,除防洪、防风、防洪工程、辅助工程和特殊工程外,堤坝保护区内不得建设任何建筑或建造房屋。摄影:阮龙 |
“为了做好堤防走廊的保护工作,我们真心希望上级部门能够提供资金,设立走廊界标,搬迁位于堤防走廊上的住户,并在两侧修建走廊道路,以方便堤防管理和路线的日常检查……我们要求有堤坝的乡镇地方当局更加重视协调,在违法行为首次出现时进行处理,以减少对堤防安全的威胁,”索先生补充道。
堤坝脚下居民的居住状况已经存在了40年。为了遵守2006年《堤坝法》,清理堤坝走廊,以支持防洪和排水工程,必须提供足够的补偿、安置区、住房……这需要大量资金。因此,有必要引起主管部门的重视,处理“历史遗留”的违法行为,保护杜良的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