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社会保障局为因新冠肺炎疫情而面临困难的员工和雇主提供支持
越南社会保障局刚刚发布了第1988/BHXH-TST号公文,关于执行政府总理2021年7月1日第68/NQ-CP号决议和2021年7月7日第23/2021/QD-TTg号决定,其中实施了一系列政策,以支持面临困难的员工和雇主。
据此,越南社会保障要求并指导其直属单位和各省、直辖市社会保障局履行以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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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负责人越南社会保障各省、直辖市社会保险局局长要根据职责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第68/NQ-CP号决议、第23/2021/QD-TTg号决定和本批示,向局长负责。
设立税务簿卡管理委员会,负责主持并协调相关单位检查、督促、指导工作,并按规定定期总结、报告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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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社会保障出台政策支持因新冠肺炎疫情而面临困难的员工和雇主(插图) |
各省、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第23/2021/QD-TTg号决定第二条规定,及时解决在实行0%工伤事故与疾病基金缴费率期间的工伤事故与疾病保险制度问题;指导单位申报并更新职业代码(见附件)至管理软件;按规定及时接收和处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本单位职工职业培训情况的反馈……
越南社会保障局还要求全行业加强沟通、咨询和指导,让劳动者和雇主了解扶持政策,保障权益,克服疫情期间的困难。
了解为因新冠疫情而面临困难的员工和雇主提供的支持政策通过下面的信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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