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关于选举各级国会和人民议会代表的指示

文孝 June 22, 2020 06:51

越共中央政治局就领导各级国会和人民议会代表选举工作发出指示。指示全文如下:

2021年至2026年任期第十五届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定于2021年5月23日星期日举行。这是国家重大政治事件,旨在选出无愧于新一届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代表的模范代表,为在越南共产党领导下建设、巩固和完善民有、民治、民享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插图照片。

为了确保第十五届国会代表和2021年至2026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取得圆满成功,政治局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领导和指导落实以下任务:

1.制定具体方案,领导和指导选举的成功组织工作;确保选举民主、平等、合法、安全、经济地进行,真正成为全民的节日。

2.领导做好干部工作,发扬民主,确保党对干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各级党代会和干部选拔任用规划的成果与干部培养工作结合起来,大力推选品德、能力优秀,政治立场坚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具备条件胜任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职务的人才。坚决不推选品德不端、能力不足的各级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特别是不择手段、贪污腐败、权势显赫、阿谀奉承、傲慢自大、官僚主义、分裂国家、损害党和国家威信的人才。

3. 努力引进和选出真正具有代表性、无愧于代表人民意志、愿望和当家作主的国会和人民议会代表;确保资格充足、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其中注重代表标准和质量,不因结构而降低标准。努力选出足够数量的500名国会代表,并达到专职国会代表的比例。

四、国会和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和推介工作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并接受中央主管机关的指示。各级党委要重点领导、指导、负责组织协商、推介各级国会和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工作,发挥人民当家作主作用,确保所有公民依法充分行使被选举权和投票权,创造良好条件。

5. 研究、调整并具体、严格补充有关选举组织机关和单位的职责、权限和协调;提名和候选人程序;中央委员会提出的国会代表候选人的分配;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档案的审核;选举宣传和竞选活动;投诉和控告的处理等规定。关于自我提名的具体规定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进行。明确规定选举活动中可以做什么和不可以做什么;避免不健康的“竞选”行为;有效克服近年来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选举组织工作中存在的局限性和不足。

6.做好宣传工作,向全党、全民、全军广泛宣传选举的意义和重要性,《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法》的规定,国会和人民议会在国家机器中的地位和作用,人民代表的地位和作用,公民在建设廉洁、强大、高效、有效的国家机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鼓励全体选民自觉、积极、主动地参加选举,认真研究候选人名单;每个党员干部要模范带头,勇于担当,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加选举。

7. 密切指导制定保障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方案,及时依法处理公民的申诉和检举,防止一切利用民主、违反选举法的行为。坚决打击一切破坏选举、图谋选举、破坏选举、利用选举闹事的行为。积极预案应对选举期间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和疫情。

8.省、直辖市党委成立指导委员会,全面领导选举工作,做好本地区候选人推介工作,指导及时解决本地区各级国会代表、人民议会代表选举筹备和组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9.国会党委、政府党组、越南祖国阵线党委、中央各级党委、国家选举委员会、各级党委、党组织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密切配合,指导、组织选举工作,确保国会代表选举和​​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顺利进行。

中央组织委员会负责指导本指示的实施。

据vov.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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