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部:十年级入学考试第三科目不得连续3年以上选择。
为了确保一致性,10 年级的入学考试方法将包括 3 个科目:数学、文学和教育培训部选择的第三个科目或考试。
教育培训部刚刚发布了一份通知,颁布了《中学和高中招生条例》。该通知旨在确保2019年《教育法》的规定具体化,并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在中学和高中招生的管理和组织工作中得到落实。
中学考试录取
中学入学将通过考试进行。考试标准将由教育与培训部具体指导,确保考试公平、客观、透明,并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对于多层次教育的中学和普通学校,包括隶属于大学、学院和科研机构的中学,入学标准由大学、学院或科研机构直接管理,或根据学校所在地教育培训部的指示执行。
新通知还规定,减少招生报名环节,实行网上报名,对不符合网上报名条件的,将采取直接报名或邮寄报名的方式办理。
十年级高中入学考试包括3门科目和考试。
根据新通知,高中阶段招生实行三种方式:入学考试、入学评审和入学考试与入学评审相结合。具体招生方式由地方决定。
关于高中10年级入学考试办法,为确保一致性,确保考试轻松廉价的观点,《通知》总体规定实施3个科目和考试,包括:数学、文学和教育培训部选定的第三科目或考试。
第三门考试科目从中学通识教育课程的分数评估科目中选择,确保连续3年以上不选择相同的第三门考试科目。
第三场考试是从中学通识教育课程的分数制科目中选取若干科目的组合考试。
自行组织入学考试之教育培训部所属高中、大专院校及科研机构,其第三考试科目或若干余下科目之组合考试,由教育培训部及其直属大专院校及科研机构选定。
部分科目的第三次考试或合并考试于每年第一学期结束后公布,最迟于3月31日公布。
关于考试时间,《通知》规定:语文为120分钟;数学为90分钟或120分钟;第三次考试为60分钟或90分钟;合并考试为90分钟或120分钟。考试内容涵盖普通中等教育课程,主要为九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