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否认医院收费高于实际使用价格100倍
卫生部、财政部、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对一些存在问题、存在争议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审查,同意对88项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
6月29日上午,卫生部财政规划司司长阮南莲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卫生部于2018年5月30日新发布的第15号通知,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和越南社会保障部对医疗服务进行的调查,计算实际成本,商定部分服务价格调整原则,重点调整使用量较大的服务。在此基础上,卫生部发布第15/2018/TT-BYT号通知,取代上述第37号通知。
因此,70项医疗服务价格平均下调5%至24%,包括:体检价格、床位日价格和检查价格。9项医疗服务价格上调约5%,包括重症监护床位和急诊复苏床位。新增9项技术服务价格,以帮助参加医疗保险的患者获得报销。
卫生部定期与新闻界见面,提供信息。 |
卫生部还表示,此次价格调整仅包括直接成本、特别津贴和工资,根据路线图不包括管理成本。其中,工资仍按原基本工资115万越南盾计算,而不是按照政府调整后的139万越南盾。
阮南莲先生表示,此次价格调整将减少不必要的诊疗和检查,有助于在2020年实现医保基金的平衡。对于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而言,其影响将是医疗服务收入的减少。此外,调整后的服务项目主要涉及病床、影像诊断和检查,因此不必要的诊疗服务也会减少。
卫生部将指导医院加大成本节约力度,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对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营的支出,如果收入无法保障,将根据现行预算管理下放的原则,由国家预算予以保障。在患者方面,服务价格下降,患者的自付费用减少,调整后也增加了医保卡持有者的受益。
使用高出 100 倍的价格是不正确的。
阮南连在6月29日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卫生部在确定用于计算服务价格的材料和化学品价格时,依据的是中央和地方医院的中标结果以及地方集中招标的中标结果;不采用中标结果的平均价,而是分两轮确定:第一轮将平均价与各单位的中标价格进行比较,剔除高于或低于25%的中标价格,只保留高于或低于25%的中标价格计算平均价,作为计算成本和制定价格的依据。
因此,价格水平高出 100 倍的观点是不正确的(社会保障部已向副总理发出指示,要求更正这一信息);在计算平均价格时,已经排除了媒体报道的价格(较高和较低的价格水平)。
南连先生还表示,认为用于计算价格的经济技术指标(KT-KT)与实际情况不符,主要基于上级医院的调查结果,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因为要制定这一价格,需要以约30家医院的实际调查结果为基础,综合考虑4家特级医院、56家一级医院、140家二级医院和250多家三级医院的报告。
自2018年7月15日起调整88项医疗服务价格。 |
“每个医院等级都有数百家医院。《健康保险法》规定,卫生部和财政部按医院等级统一制定价格,所以会存在实际使用率低于或高于平均标准的医院。”连先生说。
认为大多数医院设施落后、设备老化的说法是错误的,否定了党、国家和地方对卫生领域的投资兴趣。
连先生表示,近年来,政府已投资升级改造了550多所县级医院和近200所省级医院。这些医院已筹集资金并借入资金进行投资,并拥有现代化的基础设施。目前,只有少数县级医院尚未获得投资;患者满意度评估结果显示,患者对医院设施的满意度正在上升。
阮南连表示,关于调整医院收费的第37号通知是朝着正确、全面核算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医疗保险卡持有者的利益,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技术,为提高医疗保险参保率做出贡献的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