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边团结”弊病

党先生 DNUM_BHZBCZCACB 09:52

(Baonghean.vn)——尽管我党不断创新工作作风和方法,更加注重科学性、贴近实际,扩大民主,但“单边团结”现象依然普遍存在。这是当前党组织、干部和党员队伍中令人担忧的顽疾。

共识团结是一种沉默的现象,不敢争斗,或出于尊重、回避、“妥协”,听从领导者、头头的意见,不敢表达自己的意见,害怕冒犯,害怕冲突,害怕被评判为不支持上级。有时投票率达到100%;看似“非常团结一致”,但实际上这只是根据领导者或头头的意见,而不是整个群体的真实意见。

尽管我们党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朝着科学化、务实化、民主化的方向不断创新,但“片面团结”现象仍然普遍存在,这是当前党组织、干部和党员队伍中一个值得警惕的顽疾。

有些活动和事件缺乏民主,缺乏认真讨论、协商一致、作出决定……由此,容易出现缺乏共识、争当政绩、内部不团结、利益集团滋生、对社会思想心理产生负面影响等现象。

现实中,很多时候,共识是非常危险和有害的。在制定计划、提拔干部、轮换干部时,在决定重要敏感问题时,明知不妥却仍然“沉默是金”,讨好领导。这非常危险,尤其是在领导缺乏道德、缺乏透明度、自私自利的地方和单位。有些人甚至使出各种高明的“花招”:经常安排在会议即将结束时提出“敏感”问题,内容简短、不完整地陈述,选出第一个发言者,确信他是“跟随发言者,大声发言”,以至于下一个人担心他讲得不一样,或者由于某种原因,那些经常直言不讳的人缺席,或者利用“程序的严格性”来合法化、压倒性地 ...

众所周知,团结才能创造无敌的力量。但这才是真正的团结。要实现真正的团结,我们必须发扬民主,认真开展自我批评和批评。其中提出的意见均基于现实,具有建设性,值得尊重。

在2021年10月25日发布的第37-QD/TW号条例中,党员不能做的19件事其中,新增了两条全新的条款,分别是第三条和第十三条。其中第三条规定,党员不得“反驳、否定、歪曲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不履行模范带头责任;个人主义、机会主义、投机取巧;‘期限思维’、同向团结、形式民主、见义勇为、见非不斗争;专制、独裁、官僚主义、脱离群众”。因此,党委成员和领导人也应对缺乏团结、建设性、维护正确、批判错误、与机会主义和投机取巧者妥协承担一定责任。

“单边团结”的弊病,本质上是形式民主,却被弱化,隐藏在“按程序”、“按规定”、“民主”的幌子之下,损害了民族大团结的力量。它也是内部不团结、腐败隐患、消极情绪、利益集团的根源,侵蚀和降低了人民对党和国家的信任。

克服“因循守旧、形式民主”弊病,必须深刻领会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对党委、党组织活动的掌握和责任感,积极投入到政策决议的思考、讨论和建设中去,避免冷漠的、肤浅的、合意的、敷衍的思考。

要对党委和党组织负责人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强化带头作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工作规章制度,开展自我批评和批评,鼓励、征求、尊重和听取干部和党员的意见,包括反对意见,营造坦诚、建设性辩论的氛围。

重要工作要公开透明,尊重群众意见。

胡志明主席生前就强调团结是我党不可战胜的力量。他在遗嘱中首次论述党,并投入了最多的篇幅,重点阐述了两大问题:党的团结和干部党员的革命道德。这可以说是党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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