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区秘书和主席违反规定,引发众怒
永福省委和常务委员会刚刚对松罗县委书记、副书记和县长进行了纪律处分,原因是他们的违规行为引起了众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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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信息已发布在永福省门户网站上。 |
根据对2015-2020年任期宋罗区委常委、区委书记、副书记、宋罗区人民委员会主席等党组织和党员存在违法行为的检查结果,永福省委检查委员会认为,2015-2020年任期宋罗区委常委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工作规定,违反党规国法,在人事工作、预算管理、建设投资、检查、监督和主管部门检查、审计及审计结论执行等方面存在松懈、不负责任等问题。
具体而言,2015-2020年任期宋罗区委常委会增补了区委常委会成员和区委执行委员会成员;为2015-2020年和2020-2025年任期的区各部门、机关、组织安排了领导班子和管理人员;介绍了候选人,任用、轮换、调动了大批不符合条件、标准、不按规定程序和流程的干部;特别是,存在着干部信任票数很低的情况,但区委常委会仍然作出决议予以任命。允许区人民委员会违反2018年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行为招致了舆论谴责,引起了干部、党员和人民的不满。
使区人民委员会在利用增加的预算收入来源、分配投资资金来源、分配土地使用费收入来源、使用储备预算收入来源、批准建设投资项目政策等方面没有正确执行区党委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条例和法律规定。
督查、审计、稽查结论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督查、审计结论执行不彻底。督查、审计工作领导、组织落实不力,下级党委对党员的纪律处分不够坚决,没有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程度给予相应处罚,导致问题长期存在。
2015-2020年任期宋罗区委常委的违规和缺失已经给党组织的声誉带来负面影响,引起干部、党员和人民的不满。
关于区委书记黎进英个人问题,永福省委检查委员会得出结论:黎进英作为区委书记、区委书记,对2015-2020年任期宋罗区委常委会的缺点和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黎进英先生必须对所犯的错误、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县委工作条例、在指导和向县委常委成员分配任务、组织县委会议、审查和处分违规党员等方面不负责任等问题承担个人责任。
尤其是黎进英先生在申报和使用个人财产方面没有起到模范作用;长期休病假而不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黎进英先生在担任县人民委员会主席期间(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县委工作条例;缺乏领导和指导责任,导致:县人民委员会违反组织县人民委员会领导会议的规定;违反任命某些学校的管理人员,这些学校没有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流程和程序进行管理;违反2016年、2017年国家预算管理和建设投资管理的规定(使用增加的预算收入来源,分配投资资本来源;分配土地使用费收入来源,使用储备预算来源;批准建设投资项目政策)。
黎进英先生的缺点和违法行为十分严重,给县委、县政府和他本人作为县委、县政府负责人的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引起了干部、党员和人民的不满。
关于省委委员、县委副书记、松罗县人民委员会主席何武选先生在担任省委委员、县委副书记、县人民委员会主席期间所犯的错误和违法行为,何武选先生对2015-2020年任期县委常委、县委常务委员会所犯的错误和违法行为负共同责任。
作为县人民委员会主席(2017年7月至2018年10月),宣先生违反了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了县党委和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规定;缺乏领导和指导责任,导致县人民委员会违反以下规定:组织召开县人民委员会领导会议;
一些学校管理人员的选任存在违规行为,没有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流程程序进行;2018年国家预算管理、建设投资管理存在违规行为(使用增加的预算收入来源、分配投资资本来源;分配土地使用费收入来源、使用储备预算来源;批准2个建设投资项目政策);不彻底执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审计结论;2018年公务员录用考试组织工作存在违规行为,引起了公众的愤怒和批评……在干部、党员和人民中引发了谴责,使地方局势更加复杂。
何武选先生的缺点和违法行为十分严重,给县委常委、县委常委、县委和地方政府个别领导的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引起了干部、党员和人民的强烈愤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