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就归合鱼群异常死亡事件发布最新指示
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文件,要求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在 2024 年 7 月 18 日之前报告有关南香溪(归合)鱼类异常死亡问题的任务执行结果。
归合县人民委员会已对周清乡发生的鱼类异常死亡事件展开调查。自然资源与环境部2024年7月3日、4日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

紧接着,7月4日,省人民委员会颁发了第5603/UBND-NN号文件指示,内容如下:“责成自然资源与环境厅主持并配合归合县人民委员会和相关机构紧急检查并确定南香溪流域、周清乡蔡村环境污染的具体原因(水质浑浊、鱼类异常死亡……),并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建议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严厉处理违法行为(如有),并于2024年7月10日前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
截止期限,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已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报告,报告显示,在检查时,Thiec Ha An 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该公司报告称,已从 2024 年 1 月 30 日起停止所有生产活动,以完成相关法律程序),仅从外面的采矿隧道抽水。

哈安锡业有限公司对锡矿开采项目总体规划进行了调整(增建尾矿场、后序废水处理区、选矿车间等),虽然环境总局、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多次督促指导,但文件尚未按规定完成。
公司矿山产生的废水通过矿山1号和6号入口处的沉淀池排出,排入casto洞穴,从Chau Thanh乡Bac溪源头流出,在Chau Thanh乡Trung Thanh泄洪道汇入Nam Huong溪,未按照自然资源与环境部2017年5月5日颁发的02/GXN-STNMT项目环境保护工程竣工证书中的规定重新利用。
河安锡有限公司解释称,矿山实际运营产生的水量非常大,超过了公司选矿过程的需求;同时,矿井水受到铁的污染,pH值较低,因此公司必须用石灰处理该水源后再排放到环境中。

该公司锡矿加工活动产生的尾矿堆尚未铺设衬砌。6号炉区的废水和污泥收集处理厂存在溢流和泄漏到环境中的风险,尤其是在持续大雨的情况下。
在采矿、加工和污泥沉淀池区域,有许多管道,但其预期用途不明。根据公司报告,这些管道是之前建设项目中遗留的,目前已不再用于项目活动。
在检查核实过程中,代表团与乂安省自然资源与环境监测中心协调,采集了矿井废水样本,并储存在沉淀池中,然后抽取并排放(进入卡斯托洞穴)。
同时,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表示,自2024年5月23日起,计划投资部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交了文件,报告由河安锡有限公司提出的在归合县周红乡和周清乡的北河锡矿东部地下开采和加工项目的调整情况。

根据自然资源与环境部2024年4月5日第901/QD-BTNMT号决定《关于对乂安省矿产相关组织遵守矿产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规定,检查组于2024年5月28日作出的检查结果,归合县人民委员会于6月4日作出决定,对河安锡有限公司处以行政处罚,罚款总额为2.5亿越南盾,自2024年6月4日起暂停其矿产开采活动4.5个月。
6月17日,归合县公安局检查组对Thiec Ha An有限公司遵守环境保护和矿产资源法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向归合县人民委员会移交了对Thiec Ha An有限公司处以7000万越南盾的罚款,原因是该公司未正确或不完整地执行批准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结果的决定内容之一。
7 月 3 日,应归合县警察局的要求,义安省自然资源与环境监测中心在鱼类死亡的溪流中采集了水样。

从检查结果来看,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得出结论:Thiec Ha An 有限公司从矿井抽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排入 Casto 洞穴,然后从 Chau Thanh 乡 Bac 溪源头流出,导致水质浑浊呈深黄色,这一事实已得到 Quy Hop 区人民委员会、Chau Thanh 乡人民委员会和该公司在 2024 年 7 月 2 日会议记录中的承认,属实。
据公司解释,由于矿山实际运营中产生大量水,不符合已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超出了选矿工序用水量的需求,公司对该水源进行了沉淀、添加石灰等处理后抽排至环境中。
Thiec Ha An 公司将矿井产生的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和沉淀后泵入 Casto 洞穴,这不符合自然资源与环境部 2017 年 5 月 5 日颁发的 No. 02/GXN STNMT 项目环境保护工程竣工证书的内容。

因此,自然资源与环境厅提请省人民委员会要求Thiec Ha An有限公司立即采取措施彻底收集废物源,确保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批准的环境保护工程竣工证书,认真全面地实施收集和处理废水和固体废物的措施……;根据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在2022年11月24日第7619/STNMT-BVMT号文件中提出的2020年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及时完成项目相关文件和程序;严格遵守对矿产和环境保护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
同时,指示归合县人民委员会检查督促Thiec Ha An有限公司纠正缺陷的情况;加强对辖区内矿山的检查监督;密切配合Chau Hong和Chau Thanh乡人民委员会,密切监督Thiec Ha An有限公司遵守环境保护法的情况;如发现违法行为,则依法依规处理或建议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将继续主持并配合地方当局和相关机构检查和监督 Thiec Ha An 有限公司遵守环境法的情况;在对收集的水样进行分析后,将向省人民委员会汇报最新情况……

根据自然资源与环境厅的报告,2024年7月11日,省人民委员会向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发出了关于对归合县周清乡鱼类异常死亡事件进行检查和处理的文件,文件编号为5809/UBND-NN,其中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文德指示:“责成自然资源与环境厅:立即汇报省人民委员会2024年7月4日第5603/UBND-NN号批示中交办任务的执行情况,并于2024年7月18日前向省人民委员会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