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至2025年省、区级党委委员、常委名单
(Baonghean.vn)- 2020-2025年任期,省、县级党委委员人数将比2015-2020年任期中央委员会确定的最高人数减少约5%。省委副书记人数不得超过2名同志。区、市、镇党委副书记人数为2名同志。
这是乂安省委常务委员会10月28日关于各级党代会的第13-TT/TU号通知附件中发布的重要内容之一。
党委人数及党委结构
关于党委委员人数:
省党委委员不超过65人。县、市、镇党委委员:荣市党委委员不超过41人。县党委:清章县、安城县、演州县、琼琉县、杜良县、宜禄县,不超过39人。其余县党委委员不超过37人。
省委其他机关党委,包括军队、边防、公安等,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央公安党委的指示执行。
省级机关党委、省级企业党委,人数为23至25人。荣大党委,人数不超过21人。荣大技术学院党委,人数不超过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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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乂安省党部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第十八届,2015-2020年)。图片:Thanh Duy |
关于党委结构:
省委将遵循向大会提交的2020年至2025年任期省委执行委员会项目的结构。。
区、市、镇党委,包括:书记、副书记、党建委员会主任、检查委员会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委员会副主任1名、检查委员会副主任1名、其他党委副主任若干名(必要时);人民议会主席、副主席;人民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祖国阵线主席、各社会政治组织负责人;警察局长、区军事指挥官、人民委员会若干专业部门负责人;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若干担任重要社会经济职务的企业和公共服务单位负责人;若干公社、坊、镇人民委员会书记或主席。
对试点地区实行将若干协助党委工作的咨询机构与职能任务相近的政府专门机构合并,或同时担任群众动员委员会主任和祖国阵线主席的,除实行1名常委同志制外,可考虑实行1名副委员(内务、检查、祖国阵线)参加同级党委的同志制。
省委直属其他基层党委,党委编制内设书记、副书记、主要专业领导、党建工作委员会主任、部分副主任、巡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部分政治组织负责人、直属机关、单位书记或负责人。
对于直属于省委的基层党委(荣大学、荣技术大学),其结构合理。
常委、副书记人数
省委常务委员会设17名成员,包括:书记、副书记;人民议会主席,各1名副主席;人民委员会主席,各1名副主席;省委检查委员会主席;组织、宣传、民运、内务等各部门负责人;祖国阵线主席;军事司令员、公安局局长;荣市、省直机关党委、省民族委员会等重点领域负责人。省委副书记人数不超过2人。
荣市党委书记不超过13名。清章县委、安城县委、演州县委、琼琉县委、杜良县委、宜禄县委各有11至13名同志。其余各县委书记不超过11名。副书记有2名同志。
省计划轮训增加的干部(分管基层工作的副书记)名额,不计入35-CT/TW号指示和本通知规定的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名额,增加的干部引进、选举仍按一般规定执行。
县级党委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包括:书记、副书记;人民议会主席、副主席各1人;人民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各1人(规定常务委员会委员人数在11人以上的县、市、镇,可以设人民委员会副主席1人,但在制定方案时,要明确分析增加常务委员会委员的条件,并报上级党委批准);党委检查委员会主席和下列委员会的负责人:组织、宣传、民运委员会;祖国阵线主席(尚未设立民运委员会主席的地方,也兼任祖国阵线主席);军事指挥官、警察局长以及一些重要地区和领域。
省直机关党委、省属企业党委的党委委员人数不超过7人。党委委员结构包括:书记、副书记、党委书记、巡视组组长、办公室主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党委书记。副书记人数为1至2人。
荣市大学党委委员不超过7名,荣市技术教育大学党委委员不超过5名。党委成员构成:校长、副校长、党支部书记、各学院院长或其他相应人员。副书记:1名。
省委常委还规定,公社、坊、镇三级党委委员人数不得超过15人。
行政单位合并后的公社级党委,按照省委常委的部署和省委组织部的指示执行。
党委成员结构包括:党的书记、副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祖国阵线主席、社会政治组织领导人、警察和军队领导人、专业公务员、部分党支部书记或党组书记、乡长、村长以及国防安全重要部门的负责人。
乡、坊、镇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人数为3至5名同志。其组成人员包括:书记、主管党务的副书记、副书记兼人民委员会主席、祖国阵线主席、人民议会副主席或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副书记人数为1至2名同志。
其他类型基层党组织执行委员会人数与2015年至2020年任期基本持平。上级基层党组织常务委员会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和实际,指导规定其他类型下级基层党组织执行委员会人数、组成人员及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设置。
军队党委和警察党委按照政治局的单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