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和社会保险待遇通过个人账户直接支付给受益人
根据《社会保险法》,职工有权“通过其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领取养老金和社会保险待遇。
为保障受益人权益,近年来,越南社会保障局着力推广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支付方式,同时灵活实施其他形式,如:在支付点直接现金支付;通过雇主支付;如果受益人年老、体弱、孤寡、患病,无法前往支付点,可以到家中支付。

越南社会保障部门始终将服务受益人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始终积极主动地投入所有资源,不断改革行政程序,减少中间环节,确保尽早、最及时地将款项支付给受益人。本着帮助受益人从月初就能尽快收到款项的精神,自2024年8月1日起,社会保障机构已将每月养老金和社会保险金直接转入43个省市社会保障局受益人个人账户(自2024年9月1日起,其余20个省市也将实行这种直接转账方式)。
社保经办机构直发过渡初期,由于社保经办机构与银行(包括社保经办机构开户银行和受益人开户银行)的系统对接存在一些问题,导致部分受益人未能按照公布的发放时间领取到款项。目前,社保经办机构及相关单位正积极协调处理,确保受益人能够尽快收到足额款项。社保经办机构恳请受益人在向直发过渡期间给予理解和支持。
若受益人申报的银行账号有误,导致2024年8月付款期的款项无法收到,受益人须立即按照2-CBH表格办理受益人资料变更通知,重新申报银行账号并报社保机构,以便社保机构有依据尽快将制度款项转入个人账户,保障受益人的权益。

受益人从链接:02-CBH.pdf(baohiemxahoi.gov.vn)下载02-CBH表格;填写信息并选择以下3种表格之一提交申请:
1.通过电子交易:受益人注册接收认证码并将电子记录发送到越南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门户网站或通过I-VAN组织(如果他们已经注册使用I-VAN服务);如果他们不将纸质记录转换为电子格式,则必须通过邮寄方式将纸质记录发送到社会保障机构;
2.邮寄文件;
3.直接向省、区社保经办机构受理部门或邮政代缴点提交。
此前,根据政府关于调整养老金、社会保险待遇和月津贴的第75/2024/ND-CP号法令,自2024年7月起,向养老金领取者和社会保险受益人支付了新的水平。尽管支付时间紧迫、工作量巨大,但越南社会保险部门仍着力确保资金来源、人力资源、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等,以便自2024年7月1日起按时足额向受益人支付津贴(包括现金支付和个人账户支付)。
目前,全国有近340万人每月领取养老金和社会保险金。近年来,越南社会保险行业积极贯彻落实政府和总理的政策,积极宣传和推广通过个人账户领取福利的优势和好处,鼓励参保人员和受益人自愿参与。截至目前,城镇地区约有74%的受益人通过个人账户领取了社会保险和失业救济金(与2023年相比增长了约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