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欺骗人们借钱来伪造银行合同,挪用数十亿越南盾
(Baonghean.vn)- 阮氏明海欠债累累,用各种手段骗取人们借款,以撤销大量银行合同,但后来却不履行手续,不归还钱款,从众多受害者手中骗取了近30亿越南盾。
4 月 26 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氏明海(1976 年出生),居住于乂安省安山县安山镇,犯“欺骗财产侵占
据案卷介绍,阮氏明海因生意亏损、负债累累,萌生了向他人借钱挪用的想法。她谎称借钱是为了撤销银行契约,并且只借短期,之后就会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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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庭审中。图片:Tran Vu |
由于信任和之前的认识,在短时间内,3名受害者共借给海某29.3亿越南盾。到期后,海某并未归还这些钱。因此,受害者向警方报案,控告海某诈骗。
庭审中,被告人海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人海某称,因欠债,曾向一人借钱,用于偿还另一人欠款,但因债务缠身,无力偿还。
到庭受害人表示,目前已全部收回被告人先前侵吞的赃款,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合议庭认定,被告人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犯有加重情节,犯有两次以上同罪。但还需考虑被告人的一些减轻处罚情节,例如其如实供述、已消除所有后果、被害人请求减刑等。
人民法院综合审理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阮氏明海有期徒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