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同意取消“互联网业务导致入狱”
起草机构起草并提交国会的文件,取消了2015年规定的在计算机网络、电信等场所提供非法服务的犯罪行为。
10月3日上午,国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就修改和补充2015年《刑法典》部分条款的法律草案提出意见。据司法部长黎清龙代表政府提交的报告,该法律草案删除了第292条(在计算机网络和电信网络上提供非法服务罪)。
黎青龙部长表示,近期,对第292条的修改补充引起了诸多不同意见。其中,许多人认为有必要彻底取消上述罪名,因为《刑法典》已将故意违反国家规定罪和非法经营罪删除,并纳入其他规定。此外,在附条件的行业清单中,涉及的行业多达267个,仅规定网络经营者可追究刑事责任,而其他行业则不予追究,这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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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长黎青龙表示,在收到并修改了2015年《刑法典》部分条款的草案后,第292条已被正式删除。图片来源:VPQH |
在审查政府提交的法律修正案草案时,国会司法委员会表示,大多数意见赞成删除第292条。但司法委员会主席黎氏娥也表示,也有意见建议保留该条,并将其纳入相应的计划(例如,在第24号法令中禁止账户黄金交易;在第45号法令中禁止非法多层次营销……),因为评估其性质和危险程度较高,难以克服。
此前,越南工商会(VCCI)已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文件,要求删除2015年《刑法》第292条,理由是担心该条款会对经济关系产生诸多影响。VCCI认为,该条款不适合信息领域的经营方式,尤其是新服务、初创企业……
该组织还提议将未经许可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大厅、网络游戏、支付中介和其他服务(包括电子信息页面、社交网络和电信网络上的内容服务)的行为合法化。
在8月份的例会上,总理和政府成员也讨论同意取消这一规定。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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